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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名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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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它们只涉及抽象概念,就是名:“至大”、“至小”。

    为了充分理解这两个命题,有必要拿它们与《庄子·秋水》的一个故事做比较。

    从这种比较中明显看出,惠施与庄子在某一方面有许多共同的东西。

     这个故事说,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河水很大,河伯(即河神)欣然自喜,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

    他在那里遇见了北海若(即海神),才第一次认识到,他的河虽然大,可是比起海来,实在太小了。

    他以极其赞叹羡慕的心情同北海若谈话,可是北海若对他说,他北海若本身在天地之间,真不过是太仓中的一粒秭米。

    所以只能说他是“小”,不能说他是“大”。

    说到这里,河伯问北海若说:“然则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北海若说:“否。

    ……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

    以其至小,求穷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乱而不能自得也。

    由此观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细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穷至大之域?”他接着下定义,说最小“无形”,最大“不可围”。

    至大、至小的这种定义与惠施所下的很相似。

     说天地是最大的东西,说毫末是最小的东西,就是对于“实”有所肯定。

    它对于“名”无所分析。

    这两句都是现在所谓的“综合命题”,都可以是假命题。

    它们都在经验中有其基础;因此它们的真理只能是或然的,不能是必然的。

    在经验中,大东西、小东西都相对的大、相对的小。

    再引《庄子》的话说:“因而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

    ”(《庄子·秋水》) 我们不可能通过实际经验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什么是最小的实际事物。

    但是我们能够独立于经验,即离开经验,说:它外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大的(“至大无外”);它内面再没有东西了,就是最小的(“至小无内”)。

    “至大”与“至小”,像这样下定义,就都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像这样再分析“大一”、“小一”这些“名”,惠施就得到了什么是绝对的、不变的概念。

    从这个概念的观点看,他看出实际的具体事物的性质、差别都是相对的、可变的。

     一旦理解了惠施的这种立场,我们就可以看出,《庄子》中所说的惠施“十事”,虽然向来认为是悖论,其实一点也不是悖论。

    除开第一事以外,它们都是以例表明事物的相对性,所说的可以叫做相对论。

    我们且来一事一事地研究。

     “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这是说,大、小之为大、小,只是相对的。

    没有厚度的东西,不可能成为厚的东西。

    在这个意义上,它可以叫做“小”。

    可是,几何学中理想的“面”,虽然无厚,却同时可以很长很宽。

    在这个意义上,它可以叫做“大”。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这也是说,高低之为高低,只是相对的。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这是说,实际世界中一世事物都是可变的,都是在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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