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直觉,他只有一次的机会。
如果不去试着留下洪楚,他们以后再难见面,更别提另一种可能。
他爹给了他支持,他准备了数日,用他对洪楚的一点了解,再到现在的处境,将雁塘县的优势与未来铺开,想要打动洪楚。
他极尽所能,却没十足的把握。
他的心意太明显,这对洪楚来说,是个很大的风险。
他忍不住强调了一句,他们是朋友。
那天很煎熬,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洪楚身上。
他眼里看见的一切都是缓慢的,耳朵里听见的话也是缓慢的,唯独脑中思绪转得快。
在倾慕的人面前,尤其是这个人还有着非常出众的才干时,他说话都压着拘谨。
怕太保守,怕太激进,也怕好心办坏事,更怕平庸无趣。
心被煎得发焦,也因此疼痛。
这让他发言的语调不至于轻狂。
让他意外的事,洪楚会接话,跟他细说详谈。
那不是客套,也并非简单的感兴趣,可他当时无暇深思,只为洪楚能欣赏他的才干、夸他的抱负而欣喜若狂。
事后,他才意识到,洪楚可能也有一番抱负。
这抱负无处施展,没人可说,更不敢言说。
那天回家后,他躺床上,浓重的疲惫深深压着他。
只是一场谈话,都把他累到无力动弹。
他迷迷瞪瞪入睡数次,都浅浅的。
眼睛一闭,都是他们见面时谈话的情形。
猛然发觉洪楚的志向后,他就睡不着了。
心跳又急又紧,每一次跳动都发疼。
他应当认错,是他小瞧人了。
他也愈发庆幸他把洪楚留下了。
这是一个越了解,就越会为他着迷的人。
留下洪楚,只是第一步。
要走进他的心,还有很长的一段路。
后来的见面交谈,都是莫大的挑战。
每次碰面,乌平之都集中精神应对。
像是略有出错,就没有挽救余地。
他又不能吓到洪楚,得像一朵大莲花,装得不那样在意。
心里举着百斤重的人,再怎么云淡风轻,也会显得面目狰狞。
与痛苦并存的是让人上瘾的愉悦。
洪楚懂得欣赏他,只这一点,就足够让他飞蛾扑火,不知惧怕。
起初是心力不足,后来身体受不了,他病了一场。
洪楚来探病,他更衣去茶室见客。
他们俩难得说起私事,不为事,只为人。
可洪楚是来告辞的,他寒暄一阵,便说:“我在这里不大习惯,想继续往南走一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