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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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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城就连对陈先生只闻其名的人都知道,想认他一个标志就是走到哪手里都牵着皮绳。

    那条德牧跟着他,机敏地盯着每个靠近的人,既警醒又温驯。

     对陈文港来说,这世界上不会有比哈雷更好的狗了。

     百货大楼到了,他们把YOYO送到了它常去的那家宠物护理中心。

     郑宝秋嘁嘁喳喳,出了门就开始和陈文港探讨买什么欢迎礼物合适:“你们男生一般都需要什么,领带?腰带?皮夹?我想了半天,是不是听起来都像送给老爸的父亲节礼物?” 陈文港心里倒是有个主意,来到百货大楼背后,他径直带郑宝秋去威士忌之家。

     这条街上开着各式各样的酒吧,专门卖酒的店铺也在此扎堆。

     给人送皮夹领带之类的对方未必喜欢,也未必会戴,买瓶心头好至少乐意喝上几杯。

     郑宝秋想了想觉得酒这个选择不错,只不过建议:“红酒是不是更大众?我认识那边那家店的老板,他家很有渠道的,上次还给我爸爸弄来了一瓶真正74年的罗曼尼康帝!” 陈文港笑笑:“可以都看看,比较一下再决定,怎么样?” 郑宝秋说好。

     话虽如此,他们转了几家店,最后还是又回到了威士忌之家。

     看到陈文港握着那瓶麦卡伦凝神的侧脸,她无端感觉就该是这瓶了。

     她自己都奇怪于这种笃定,这礼物其实很冒险:“可这款威士忌是重泥煤的” 除非特别了解对方的喜好,泥煤味这种东西就像香菜,爱与恨两级分化。

     爱的人觉得喝威士忌就是为了那股浓烈的烟熏味,不然还喝什么威士忌; 恨的人觉得喝它宛如喝烟灰缸泡的消毒水,闻起来则活像烧了一堆轮胎。

     口味是一种很私人的东西,郑宝秋又不曾跟她表哥在一起鬼混喝酒,不了解实属正常。

     而陈文港回忆起来,他认识到霍念生的口味,首先是源于他家里的那个酒柜。

     住在霍念生那儿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在意过那个酒柜,只是知道他家里有这么个东西。

     至于里面是什么古今中外的藏酒,他一律不闻不问。

     直到某天陈文港照旧失眠到凌晨,他因为要反反复复做手术,被霍念生没收了所有的烟,想起楼下摆着的一瓶瓶烈酒,于是披衣下楼,寄希望于趁主人不在,寻求一点酒精的安慰。

     却发现霍念生不知什么时候来了,正坐在小吧台前独酌。

     霍念生那天开的是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水晶瓶身在镭射灯照耀下熠熠发光。

    玻璃杯里装着琥珀色液体,上面浮着浑圆的冰球。

    那杯子叫威士忌杯,就是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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