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岚,蓝大胡子一点也不迟疑,就把手枪拿出来,递到宣怀风手上。
宣怀风掂量一下,实实在在的沉,分量比白雪岚送他的勃朗宁重多了,而且个头也大。
他父亲从前在时,对他很是宠爱,并不想他多碰枪械一类的凶物,但如今接触着兵工厂的筹划,常常特意地学习这一方面的知识,所以拿在手里看一看,心里便有些数了,对蓝大胡子说,「我刚才留意了一下,你手下这些骑兵,是人人都配两把这样的?这很了不起。
上百人,一人两把二十响的快慢机,足以展开一个近距离闪电冲锋了。
这东西,威力比寻常手枪大,射程也比寻常手枪远,要是遇上一般的步枪,简直是可以和步枪做对射。
步枪速度慢,而你这个是半自动发射,子弹容量也比步枪大,能占一个大便宜。
」
蓝大胡子见他长相斯文俊美,整一个俏书生模样,虽然会骑马,未必是个会使枪的,现在听了这些话,顿时刮目相看,惊喜道,「原来真是个行家。
可我们这二十响,也不是寻常的二十响。
」
宣怀风说,「这个当然。
瞧枪上的标记,这是德国毛瑟兵工厂制造,地道的舶来品,和国内常见的那些仿制品,不是一个档次。
这样一把真货,现在恐怕要卖到七八百银元了。
」
蓝大胡子拿手往大腿上用力一拍,肃然起敬,「宣副官,您真识货!只不过如今七八百银圆,也买不到这个了,至少要拿出一千银圆来。
那也要看买不买得着。
」
白雪岚悠闲地撕着肉干,往嘴里送,在一旁问,「大胡子,我这一位,你瞧如何?」
蓝大胡子竖起一个大拇指,说,「军长,您这一位,是稳当当的龙王爷搬家!」
宣怀风从未听过这话,不知搬家是怎么个说法,低声问白雪岚。
白雪岚笑着在他耳边吹一口热气,答说,「龙王爷搬家――离海。
他说你很厉害呢。
」
宣怀风受了夸赞,对蓝大胡子友善地笑一笑。
因为知道宣怀风对枪械是个行家,蓝大胡子更和他热络起来,便拿手在下巴上摸一摸,笑着说,「宣副官,我发现,你好几次往我下巴上看了。
是不是在看我的胡子长哪里?」
宣怀风被他点破,颇不好意思,礼貌地问,「是从前蓄过胡子,后来剃了吗?」
蓝大胡子哈哈大笑,说,「你听别人叫我做蓝大胡子,岂不以为我胡子还是蓝色的?其实,我姓蓝,本名多年不用,也不去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