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是我自己。
从另一种角度来说,陈查就是我。
我的记忆里不算特别差,直到现在,我都能记得三岁的事情。
有些是碎片,有些是一整天的混乱。
我是有亲人的。
有爷奶,有外爷外婆,有爸妈。
但是我只是一个意料之外的“惊喜”。
我亲生父母生我那几年,刚好是计划生育如火如荼的时候。
我是头胎,生了我之后再生,就要罚款。
而我父母还是冒险生了我弟弟,有了弟弟,我仅存的那点存在感消失的一干二净。
我反而成了父母家人眼中钉骨中刺,我的存在,让他们终日提心吊胆,我让他们觉得,他们在违法,我在他们眼中,只是一沓钞票。
他们会偷偷把我杀掉吗?
我也提心吊胆的活着,直到某一天,他们终于把我卖掉了。
那时候,我刚满四岁。
那之后,我的记忆都是碎片化的。
我不记得买我的是谁,是男是女是胖是瘦。
我哭,可哭也没有用。
再后来,他们带我去换粮票,我就走丢了。
在街头,我饿了四天肚子。
昏过去之前,我遇到了妈妈。
妈妈姓毛,在郊外没人要的地皮上,勉强盖了房子,开了一家孤儿院。
她的亲生女儿走丢了,她总念叨着好心会有好报,希望走丢的女儿再不济,也会有孤儿院收留,不至于吃不好穿不了。
我来的那天,孤儿院的小孩被领养得差不多了。
后来,有一户人家来询问我是否有人接走,妈妈很吃惊。
我那个时候已经有记事的能力,园里也有更小一点不记事的孩子,可是那户人家依旧选了我。
说是一堆小毛孩中,只有我看着出落得标志。
我也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