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中文流行歌手就要走这种崇洋媚外哗众取宠的猎奇赛道才会吸引别人的目光。
我哥说好啊,但我们不会跳舞,缺少市场竞争力怎么办。
他说得很有道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当时我一本正经地拍了拍他的肩,然后惋惜地笑了笑。
我哥也笑了,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肩膀上,像那种抱着猫咪的主人一样摸我的头。
再想起这些,我都还可以笑出声来。
而在我把老师的职称辞去之后那段日子,我哥带我驾车自驾游那会儿,去了一次拉萨。
我喜欢那里,我喜欢拉萨。
给它打分的话,我想给它打九分,具体来说也不是因为多么多么美,而是因为我喜欢拉萨的那种氛围感。
318国道尽头的某一段公路可以直视到一片广阔的草原。
烈阳升起的那一瞬间,牛羊抬头望向苍茫的天空,如号声一般的风声从车窗间隙刮过。
寂寥广袤的世界里,飞驰的扬尘擦面而过,万物在那风沙声中渐渐苏醒。
在那里,我有一种在和我哥两个人私奔的感觉,我们好像两个脱离世俗的新生命,丢下一切包袱和顾虑,走到世界尽头,无拘无束,自由洒脱。
后来我总会想,是不是在那里私奔才是当时最好的选择?
可事已至此,也无从而知了。
当时还去了布达拉宫,站在山脚下,狂风吹得我脸痛。
那一刻我就觉得国外的那些都是垃圾,还是我大中国的景色最震撼人心。
我和我哥一步一步走上去,在山脚时肉眼可以直观地看到那些山顶上皑皑的白雪,就像坚硬的白色彩铅一样棱角分明。
最后我因为高反没有和我哥爬上布达拉宫。
我哥给我吃了一点角鲨烯,我整体感觉还可以,缺氧的感觉让我感觉像是在上天堂的天梯一样,又恶心但是又期待。
因为我一开始期望不高,但是去了之后发现还可以,莫名让那趟旅途增添了一丝满足感。
住在酒店的那天晚上特别冷,开了空调也无济于事,我哥在床上紧紧地抱着我,我说,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两个不会变成一个冰块吧?
我哥说没关系,变成冰块了也是一起变,没什么好怕的。
听完他的话,我安心闭上了眼睛睡觉。
他给我拍了很多照片,其实我是不太喜欢在外面照片的,但是那回我没有抗拒每一次我哥给我拍照。
现在想来那真是我做的最对的一件事情了,我哥像是一个活体镜头捕捉仪,看到好看一点的背景就让我站过去。
回去之后我们把拍的照片都洗了出来,我把它们压在书桌的板子下面。
我哥真会拍照,他把我拍得好好看,让我看上去有一种神性的美。
而现在,它们每天晚上都睡在我的床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