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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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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已经认定他了,不会再改了。

    男人女人我无所谓,我确实是喜欢男人,我也只会跟他过日子。

    ” 我叔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 “……你喜欢男人?你怎么喜欢男人?你不喜欢!你就是被他引诱了!” “我没有,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是我引诱的他,我就是喜欢男人……天生的。

    ” 我叔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窗户外边重重地磕头: “大哥大嫂,我对不起你们啊!你们把小屿托付给我,我却把他养成了这样,你们在天之灵,别太难过……” 我叔一字一句说的那话极重,声音也像在泣血一样,他闭着眼睛,眉头紧紧地皱着,头上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重重的压着它,我听不下去了,硬着头皮把要说的说完: “叔,我跟林远珩要结婚了,婚礼在深圳办,不会请什么亲朋好友,你们要想来就来,不来也没关系……对不起,我走了,我们以后去深圳定居,以后……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 我没有看他,咬牙站起来说: “我走了,你跟婶婶保重。

    ” 说完,我便快速地走出了我叔家。

     我叔家楼下是一个坡,以前那坡上还有挑着篮子卖菜的小贩,现在都没有了。

    我走在那坡上,想起很多,心里忍不住难受。

     我没见过我爸妈,他们过世得早,我婶又没孩子,他们便抚养我把我带大。

    印象中,我叔一直都是个严厉又喜怒不形于色的长辈。

    童年时期,我和我哥其实都缺少亲情的关爱,但是我们都知道我叔工作不容易,他有他的苦衷。

     每次回家,他总会放一些糖果或是零食到客厅的桌上,有时候还会去学校给我们送冰棒。

     我叔穿的都是那种很简陋的衣服裤子,他一件工装衫穿了六七年都没丢,却不吝啬给我买那种好衣服。

     记得中考的时候,体育要跑一千米,我叔便买了一双耐克的球鞋给我。

     其实他根本不认识耐克到底是什么,但是他觉得贵的东西一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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