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过了五年,我决定到巴黎去暂住。
伦敦我是待得很腻烦了。
[72]我厌倦了每天都做同样的事情。
我那些朋友都过着没有故事的平静生活,他们再也不能让我感到惊奇了,每次相遇不用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的是什么,就连他们的婚外私情也是无聊而老套。
我们就像在始发站和终点站之间往返的电车,连车上有多少个乘客也可以算得八九不离十。
这种生活太过井然有序啦。
我感到憋得慌。
我放弃了那套小公寓,卖掉为数不多的家具,决意开始新的生活。
离开之前我去拜访了斯特里克兰太太。
我很久没有和她见面,发现她有了不少变化:她显得更加苍老和瘦弱,皱纹也变得更多;不仅如此,我感觉她的性格也变了。
她的生意非常兴隆,如今把办公室设到了法院路[73];她雇用了四个女孩,自己很少打字,主要把时间用于校正她们的打字稿。
她想让打印稿显得很精美,所以大量采用蓝色和红色墨水;她包装稿件用的是各种浅颜色的牛皮纸,看上去很像带波纹的丝绸;她已经树立了整洁和准确的声誉。
但她始终认为自食其力是不光彩的事情,总是不忘让你知道她的家世有多么显赫。
她在聊天时会忍不住提起某些大人物的名字,让你明白她的社会地位并没有下降。
她有点羞于提及她过人的勇气和出色的经商能力,但乐于谈论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