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蒸里县 奇案 (七)(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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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读完,皆有戚戚焉!又观此人,堂堂朝廷命官,年不过四旬,遭此横祸,已如风烛残年的老叟,其状可怜可悲也。

陈知府与梅玉清一道将人扶起,又宽慰一番,这才出了院子,直奔大堂,又招呼差役将一干案犯带至堂下,当众宣判。

判词:主犯黑店掌柜洪涛枉杀人命,与人通奸,关押朝廷命官找人顶替,罪大恶极,判凌迟。淫妇文柳氏,啖食人肉,与人通奸,谋害亲夫,将其关押,又诱人顶替官位,畏罪自杀,罪不可恕,按大秦律,千刀万剐,悬尸午门三日,以儆效尤。其余众人,柳二、曹大、曹二、王五、周老五、谢老六、于七,谋财害命,按大秦律秋后问斩。犯人王二,提供罪证有功,笞七十,流一千里。书吏吕卿文,知情不报,下海捕文书,即刻捉拿。结案。

“大人,不知罪民当判何罪?“假县令听判词之中并无自己,迫切问道。

陈知府闻言道,“你先随我回衍州府,等朝廷判书。”

待到此时,这桩公案才算了却。

三人出了公堂,各还有些唏嘘,陈知府因还有府衙公案要忙,不便久留,交代了梅玉清留此善后,就急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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