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蒸里县 奇案 (七)(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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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目浑浊,满面凄楚。见了他们进来,侧着身子,往前一扑,抱着陈知府胳膊,呜呜咽咽似在哭诉。

梅玉清忙扶住文知县,好生劝道,“文大人,莫急,如今恶妇已诛,您稍宽慰些。若还有什么冤情,不若写来告于知府大人知,必能为你做主。”说完,就命从人磨墨置笔。

文知县,执笔颤颤的将原由详细写下,待搁笔之时,已是怆然泪下,悔恨交加,俯首跪于床榻之上,久久不起。

三人见他纸上写道,“罪臣,为官十数年,枉顾百姓所愿,贪污受贿,鱼肉乡邻。后再许州案发,被贬至此,犹不知悔改,仍是心存侥幸,却不知举头三尺有神明,终遭此祸。毒妇柳氏与贼人有染,被我发觉,恐遭我报复,便哄骗我喝下药酒,致我昏迷。两人又合力将我砌在这石墙之中,过这般生不如死的日子,长达两年之久。在此期间,贼人与那淫妇更是恬不知耻,时时在此房中纵乐,辱我门楣,我每每闻之,更是羞愤交加,愧对先辈。忽有一日,那贼人事后竟又生歹念,活活割了我的舌头,使我痛不欲生,又当着我面将它蘸酒吃了,此般毒辣世所罕见,毫无人性。诚然,遭此罹难,亦是我为官不仁的报应。上负圣恩,下负百姓,罪臣垦请大人上报朝廷,依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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