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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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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地方是个酒吧,故而王清才又不放心地多问了一次。

     司荼白表示自己会保持联络,便下了车进了约好的地方。

     她其实也不喜欢去酒吧。

     音乐震耳欲聋的感觉于司荼白很不友好,说什么话都要扯着嗓子也很累,若说是放松四肢的话,其实这种场合也是最放松不得的场合:酒不能离开视线,朋友也要时刻照应着,还得警惕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伸向自己的咸猪手。

     相对而言,酒吧里的包厢还算好一些,但都去酒吧了,显然就是爱凑那热闹了,单独开个包厢又颇像本末倒置。

     总之司荼白不太喜欢,也不理解为何有人应酬喜欢约在酒吧。

     她出道早,成年之前没去过酒吧,成年之后便是个爱豆了,每次来都是应酬,且每次来总有人让她上舞池跳舞,就跟逗狗一样,烦得要死。

     跟着节奏摇摇乐这种事司荼白并不上头,莫说那灯光还闪得她眼睛疼。

     “举起手,来来来,让我看到你们的手和酒!”台上的dj高喊着,中央舞池的年轻男女摇动身体,蹦蹦跳跳。

     司荼白皱着眉躲过许多人找到该去的包厢。

     里面只坐了一个人,一个男的。

     那男生穿了个牛仔外套,懒懒散散地靠在沙发最角落,捧着平板正在看些什么,光影晃着他的眸,把他的脸映得有些失真。

     但应该是苏思悟没错。

     司荼白对这个小孩的第一印象就是长得不大对称,但今天不知道是灯光昏暗还是别的什么缘故,苏思悟的脸瞧着居然好了许多。

     他应该是察觉到了有人在看自己,抬眸对上了司荼白的目光,表情从麻木一瞬变成了开朗谦和。

     苏思悟几乎是跳着站起了身,放下平板后马上给司荼白鞠了一躬,“前辈你好,我是新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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