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吹进房间。
我从茫然的酒醉中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又一次不知道身在何处,身下是廉价的地毯,而头顶甚至奢侈地有一块白色天花板。
我的头发是湿的,带着一股河水的土腥味。
我闭上眼睛,我看到学校,看到街边开过的水淋淋的汽车,看到格拉斯哥最常见的阴雨天,我看到汽车撞上护栏,而在那之前车内已经燃起了明黄色的火焰,我看到洛拉的葬礼,她惨不忍睹的尸体被放在那支小小的棺木里,我还能通过梦境来逃避什么?
我看到分崩离析的自己,坐在地下通道,头发凌乱衣衫不整,怀里紧紧抱着一瓶该死的伏特加。
我看到有人——或许是警察,想让我赶紧从这里滚开。
我听到自己的梦呓。
“我渴望有人至死都暴烈地爱我,明白爱和死一样强大,并且永远地扶持我。
我渴望有人毁灭我,也被我毁灭。
世间的情爱何其多,有人可以虚掷一生共同生活却不知道彼此的姓名。
命名是艰难而耗时的大事,要一语中的,并意寓其力量。
否则在狂野的夜晚,谁能把你唤回家?只有知道你名字的人才能。
”
我醒过来,看到一片模糊的世界。
世界还是他妈的照常运转,我也没死成。
有人把眼镜重新架在我脸上。
“呃,嗨,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科因。
”金发男人说。
我十岁和我三十岁见到的科因没有任何分别。
他没有名字但有一个编码,用来用去只有一个代号,喜欢吃生肉,在北非工作,偶尔会去住住位于弗洛里达的某间实验室,他可以长出很多眼睛,他不是人类。
科因是这样遇见我的。
不,你知道那种美妙的童话般的现实早已远离了这个现在狗屎一坨的宇宙。
“我从来都不认识你。
”德雷克喃喃地说,却也没有拒绝那个尖利的,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