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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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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新书,书名《徒儿难养》,作者名“无”。

     他既想让徒弟弟看到他写的故事,却又不想让徒弟弟知道这是他写的故事。

     因此,故事里的人物都做了改编处理。

     主人公是个修为不高的小妖,被困在一座荒岛。

    他每日里除了修炼,再无其他,日子实在无聊。

    某一日,捡到一只破壳的小黄鸡,觉得颇有缘分,便收小黄鸡为徒。

     开端写小妖如何养育小黄鸡,如何教养,如何督促修炼……写得非常详细,跟老太太的裹脚布似的,又长又臭。

     连着更新了大半个月,这作品点击阅读的妖寥寥无几。

    仅有的几条评论也都是吐槽文太烂,劝太太改行的。

     唯有一个读者,画风与众不同。

     爹爹的乖宝:太太写的太棒啦,摩多摩多~ 爹爹的乖宝:日常相处好甜,太太爱你爱你~ 爹爹的乖宝:太太文笔好好,又是被太太迷得神魂颠倒的一天~ …… 更新的第七天,上了新书推荐后,这位马甲为“爹爹的乖宝”的读者就入了这个坑过,每日坚持评论打卡,甜言蜜语从不重复,夸得鸿钧信心倍增。

     果然,这世上还是有“眼光独到”的人。

     哪怕这个马甲的皮下,是隔壁世界的人,鸿钧也不多做计较。

    只当,这就是难得的缘分,隔着世界屏障,都能遇到他的精妙文章。

     心情大好的鸿钧,也不吝啬。

     新书开文,一般都会给读者发点红包。

    出手大方的鸿钧,每天都给“爹爹的乖宝”打赏一个大红包,足足有一百灵币。

     在洪荒文学城,一个灵币就能看一万字小说。

    一百灵币,够书虫啃上十来本书了。

     见有红包拿,也有读者跟风想夸一夸。

    只可惜,实在看不下这文章,过不去良心这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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