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呼啦差的就蹭!知不知道我身上这件衣裳是新做的啊!”举起拳头爆锤两下毛茸茸狼头,女子没好气地道。
一个清洁法术,白狼立马变干净,他变成一个一米九七高高瘦瘦的男子。
茂密的白发凌乱披散到肩膀处,眉毛、睫毛皆是雪色,澄澈蓝眸满是无辜。
“娘子息怒,我知道错了……”男子即狼妖部落的首领,白狼王琅晔。
狼妖部落在一众小妖部落中综合实力属于一流,他们原本都是狩猎一些灵兽,直接生吃血肉充饥的。
像羚羊这种普通野兽,灵气含量极少,也就味道尚可,偶尔打打牙祭还行,充饥的话就不划算了。
一只与羚羊同等体积的灵兽,可填饱部落十只成年狼妖的肚子,而一只普通羚羊,只能填饱一只成年狼妖的肚子。
若他们都去狩猎普通羚羊,那就意味着一整天都要为了饱腹而努力了。
后来,天庭学院的大妖来此,同他们科普了肉食生吃的种种危害,比如什么细菌啊、寄生虫……这些他们听不太懂,最终还是大妖凤凰的那句“做妖要有格调”令他们记忆深刻。
他们牢牢记住,生吃肉食是未开化的野兽才会干的事情,他们作为开启灵识的妖,要拥抱文明,从吃熟肉开始。
“哼。
”清丽女子抱臂轻哼。
她已经命令禁止部落里的狼妖吃生肉,结果作为首领的琅晔却屡教不改。
真是气煞她!
“别生气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保证没有下回。
”琅晔勾勾妻子的手指,从身后环抱住她劲痩的腰,脑袋故意冒出一对毛茸茸狼耳朵,蹭蹭妻子的后颈,“娘子~”
清丽女子是一匹极地狼,棕褐色的眸子,浑身是同样雪白的皮毛,但她的毛更短更紧密,本体个头甚至比白狼王还高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