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而远之的表情。
我让他别想着打工了,这不是你这种社恐患者干得来的事。
他不说好还是不好,但他在大学期间确实没去打过工。
因为他在大二的时候就直接自己当老板实现财务自由了。
啊!可恶……可能这就是人生的参差吧。
说不羡慕是假的,如果那个时候爆发丧尸危机,我被人咬了变成丧尸的话,肯定第一个就去啃他的脑子。
但是很可惜,丧尸危机并没有爆发,我也当然不会去啃他的脑子。
作为一个贫穷且不讲理的熟人,我最多也就把他的头发摸乱乱。
然后被他随手抓两把捋平而已,对他的存活基本造不成任何威胁。
他的大学生活是不是玫瑰色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他的大学生活肯定闪烁着金钱的光芒。
与此相对,我的大学生活倒真的比较像玫瑰色了。
是因为「新学期出道」得比较成功吗?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
总之,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升上大学后突然变得受欢迎起来了。
我们宿舍是四人寝,入学后我迅速跟另外三个女孩混熟成为了朋友。
其中一个女孩子叫明美,目前来说应该是我除了妈妈以外唯一的女性密友。
受她的邀请,我加入了本校的文学社。
尽管只是所谓的「幽灵社员」,但这应该还是我第一次正式参加那什么……学生类社团。
明美拉我加入的时候说:“参加我们文学社你什么也不用干的,只要坐在那里听就行了。
想玩手机也可以,想不出席也可以,来挂个名定期刷一下存在感就能凑到学分了。
”
而事实也正如她所言,文学社之所以能成为我校第三大社团的原因之一就是这里非常好混日子。
我还是古文专业的,混起来就更加专业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