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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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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在这种烈阳之下,你们都有灵感吗?” “这看个人,反正快累成死狗的我没有。

    ”在喊休息时就瘫软在地的一个男同学接话。

     “这不确定,有或没有只看能不能抓住那一线灵光。

    ”是个女同学。

     教官转头看向南伊檀,以眼神询问,想让他开口说两句。

     “阳光与清风,绿树与蝉鸣,落花与流水,还有各式各样的人,只要感受到,只要看见,只要听见,只要认识过,他们都能作为灵感来源,”南伊檀在对待自己还算感兴趣的事物时,还是能说出两句人话的,“浴火涅槃的凤,是不是只要想到就很漂亮,很让人震撼。

    ” 教官表示他就一粗人,脑中根本想象不出那个画面,而转眼一看,好像只有他一人想象不出,心有点塞。

     “是要送你喜欢的人吗?”是那天大方来要微信的女同学。

     “是啊,我想追求他。

    ”南伊檀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时间过了这么久,凭他聪明的脑瓜子那些事他还是能想清楚的,他喜欢黎珩阙,是想和他交往,想和他尝试相守一生的那种喜欢,那可是黎珩阙欸,谁能不喜欢呢? 行不行另当别论,每天自怨自艾也不是他的作风,尝都没尝试就自我宣判失败,那有点傻逼,是,他不否认他与黎珩阙的差别就如天堑般大,是就算给他十八年都难以抹平的那种大,但那又如何?总要尝试的,届时被拒绝,他也认了。

     实在是这段时间他被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弄烦了,不破不立,与其等到他被折磨到崩溃,还不如下定决心去求个结果。

     他不是突然下这个决定的,不是突发奇想,而是自那次之后,从那天起,他每时每刻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这件事。

     不管做什么,看到什么或吃到什么,他都会想到那个人,一次次的不经意间,他能确定他对黎珩阙有意思,可能是基于那次的阴差阳错,可能是基于黎珩阙本身的优秀,他并不否认,如果没有那次的阴差阳错,他可能不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可天意如此,他就是对那人念念不忘,说着不敢想不愿想,实际上脑中无时无刻不是黎珩阙,他是幼稚的十八岁,冲动又莽撞,行事无惧无畏,不顾后果。

     十八岁不是二十八,更不是三十八,这个时期还处在青春期,这就是个冲动又难以自己的喜欢上一些不该喜欢的人,还不愿意改变的傻逼时期。

     谁让他的前十八年过得都太顺风顺水,优渥的家庭,对他很好的家人,一切的一切没把他惯坏已经是他自我克制力强了,虽然是有叛逆过那么几年,这不也改好了吗? 希望这次老爸和大哥到时揍他揍的别太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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