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桥转过身去,不看他,丢下一句话就忘外跑,好似这屋里有什么洪水猛兽。
“我去灶房里端饭,你慢慢试。
”
关门声伴着男人沉沉的笑声,同时响起,看着落荒而逃的人,李大成脸上的笑意更深。
随意的除去身上的衣裳,拿起干净的衣裳。
鸦青色的衣裳,以同色的丝线绣了团花云纹,前襟和袖口均缀了一圈灰色的兔毛,沉稳又不失雅致,一看就是用了心思的。
乡下人穿衣裳没有那么讲究,能蔽体御寒就很好了,哪里会在衣裳上花这么多心思。
汉子大多是简便的粗布麻衣,也就只有女子小哥儿爱美,会在衣角,绣上朵花。
穷苦些的人家,冬天只有一身破棉衣,连换洗都不能,冬日里洗了好几天都干不了,连门都不能出。
李大成也是沾了沈桥的光,他以前也是粗布麻衣,袖口衣摆处还经常刮破。
自从娶了夫郎,日子才越过越好。
晚饭只做了两个菜,就算是沈桥再磨蹭,最多两趟也端完了。
他偷偷地往屋里瞄了一眼,见李大成衣着齐整,正坐在炕边穿鞋,才松了口气。
李大成本就俊朗,又生的高大,可谓是行走的衣裳架子。
沈桥在布庄第一次见到这匹布时,自然而然地脑海中浮现出李大成穿上的样子。
李大成以前穿惯了藏青、黑色的衣裳,虽也好看,但到底有些沉闷。
察觉到身上隐隐的视线,李大成快速的穿好鞋,还特意在沈桥的面前转了一圈,夫郎想看,他自是得满足。
李大成自认也是成熟持重的,怎么说也是活了两世的人,可对上沈桥时,竟不由自主地涌起一种恍若青春年少的悸动。
“吃饭吧。
”沈桥将筷子摆好,连头都不敢抬,生怕刚刚降下去的热度,又会回温。
“小桥,不帮我看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