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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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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桥转过身去,不看他,丢下一句话就忘外跑,好似这屋里有什么洪水猛兽。

     “我去灶房里端饭,你慢慢试。

    ” 关门声伴着男人沉沉的笑声,同时响起,看着落荒而逃的人,李大成脸上的笑意更深。

    随意的除去身上的衣裳,拿起干净的衣裳。

     鸦青色的衣裳,以同色的丝线绣了团花云纹,前襟和袖口均缀了一圈灰色的兔毛,沉稳又不失雅致,一看就是用了心思的。

     乡下人穿衣裳没有那么讲究,能蔽体御寒就很好了,哪里会在衣裳上花这么多心思。

    汉子大多是简便的粗布麻衣,也就只有女子小哥儿爱美,会在衣角,绣上朵花。

     穷苦些的人家,冬天只有一身破棉衣,连换洗都不能,冬日里洗了好几天都干不了,连门都不能出。

     李大成也是沾了沈桥的光,他以前也是粗布麻衣,袖口衣摆处还经常刮破。

    自从娶了夫郎,日子才越过越好。

     晚饭只做了两个菜,就算是沈桥再磨蹭,最多两趟也端完了。

    他偷偷地往屋里瞄了一眼,见李大成衣着齐整,正坐在炕边穿鞋,才松了口气。

     李大成本就俊朗,又生的高大,可谓是行走的衣裳架子。

    沈桥在布庄第一次见到这匹布时,自然而然地脑海中浮现出李大成穿上的样子。

    李大成以前穿惯了藏青、黑色的衣裳,虽也好看,但到底有些沉闷。

     察觉到身上隐隐的视线,李大成快速的穿好鞋,还特意在沈桥的面前转了一圈,夫郎想看,他自是得满足。

     李大成自认也是成熟持重的,怎么说也是活了两世的人,可对上沈桥时,竟不由自主地涌起一种恍若青春年少的悸动。

     “吃饭吧。

    ”沈桥将筷子摆好,连头都不敢抬,生怕刚刚降下去的热度,又会回温。

     “小桥,不帮我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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