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崽虽然已经吃饱了,可闻见香味还是馋,扒着桌子腿,小声的叫唤,听起来着实有些可怜。
李大成往旁边扔了块鱼肉,小家伙立时追了过去,它不闹人,他们也好安静的吃个饭。
“赶明儿我再去买肉,买些棒骨炖了,吃饭的时候就扔给他一块,不仅能磨牙,也省的它闹人。
”李大成将挑了刺的鱼肉放进沈桥的碗里,抬头见小狼崽已经吃完了,又看着他们,无奈道。
沈桥听他这么说,似是想起什么,轻轻道:“咱们多买两根,多的我们炖汤喝,你晚上回来,喝上一碗也可以暖暖身子。
”
棒骨上带的肉不多,一般都是剔肉剩下的,因此也不值什么钱。
以前村里有人家杀猪,棒骨大多是送的,看谁家买的肉多,送上一根。
虽不多贵重,可白送的谁得了都高兴。
沈桥曾经见过别人用棒骨煮汤,香味隔着两三户人家都能飘过来。
听李大成说要买棒骨,便想起来,也想要做给他吃。
“好,多买几根,咱们炖汤喝。
我再买些排骨,给你做红烧排骨。
”李大成笑着应下,他喜欢沈桥慢慢的同他说要吃些什么,虽都是小事,可看着人细细的盘算着,心里却格外的安定。
过日子本来就是柴米油盐的小事,两人平平淡淡的过着,直到白头,也是一件幸事!
饭后两人一起洗了碗,李大成本想自己收拾,奈何夫郎的眼神一直落在他身上。
想着两人一日未见,说说话也好。
他洗碗,沈桥收拾了灶台。
灶底留了火,李大成又放了半锅水温着,备着一会儿洗漱用。
见水缸里的水不多了,他默默地记在心里,想着明天起来先把水缸填满。
他们村有两口水井,喝水做饭,都需要去井边挑水,洗衣服则直接去河边就行。
挑水一般都是妇人夫郎的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