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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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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个儿秦劲预定的。

     麻糖是牛掌柜自家做的,每一根都裹着芝麻,很酥脆,轻轻咬一口,立马就扑簌簌的往下掉细长的碎屑。

     除了凉粉锅巴,牛掌柜还买了二百根小蛋卷,他依旧是每根上涨五厘,销量不错,比甜甜圈好卖。

     这蛋卷都是当日新做的,够脆,还带着浓香,更关键的是新奇可爱,不只是普通人家乐意买,那些不差钱的人家更舍得买。

     牛掌柜走后不久,谷南带着云哥儿来了。

     下午谷南就要回王家屯了。

     身为王家夫郎,年前打扫房屋、浆洗衣物、置办年货等一系列的事儿都离不了他。

     这几日云哥儿没有再受惊,他白日里能吃到香香的小饼干,还被安哥儿带着学会秦劲那套“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的吆喝词,整个人比从前活泼了些。

     更关键的是,他夜里已经不会再惊醒了。

     但今日谷栋没来。

     一直到收摊,谷栋都没出现。

     秦书达等十位新民壮倒是如常训练。

     卖完各色吃食,秦劲与安哥儿收摊,回家。

     下午秦劲有大事要做:杀猪! 王秀芹养了四头猪,今日要杀三头,只留下一头。

     杀猪匠是隔壁村的鲁屠户。

     临近年关,许多人家都要杀猪备年货,鲁屠户不需要去大集上摆摊,只靠着给附近村子里的人杀猪,档期就直接排到年三十了。

     三头猪,只靠着秦家人,定然消化不掉,因此一大早严祥就通知了全村人,谁家若是要买过年所需的肉,下午时可以去秦兵家看看。

     鲁屠户杀了二十多年猪,手法相当娴熟,他手中拎着一把尖刀,按住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生猪,而后刀子迅捷捅向猪脖子。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猪血流了出来,秦兵手里端着一个大木盆,将这些猪血几乎是一滴不漏的接住。

     这可是好东西,接完猪血,他将木盆给了宋来娣,让宋来娣端进灶房煮一下。

     鲜猪血需要加水、加盐,好凝固成块。

     凝固之后就可以下锅煮了,煮时要放些葱段姜片去腥。

     秦劲站在一旁瞧着这一幕,脑子里已经涌出了猪血的各种吃法。

     上辈子时,他曾见过一个新闻报道,一些屠户杀完猪后拿水枪冲洗水泥地面打扫现场,结果这种带着血的污水,竟被倒入了用来售卖的猪血中。

     那一幕他永生难忘,自那之后,他再没有吃过血制品。

     甭管是猪血还是鸭血,统统拒绝。

     其实他挺爱吃猪血的,小时候回爷爷家,村子里刚巧有一户人家是杀猪匠,他爷爷便会去买些新鲜猪血回来,一盆才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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