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站起来,推开休息室的门,把古鹰喊醒,听见游雾在身后小声说“再弄一个”。
古鹰见着游雾,睡眼惺忪,扬起眉毛,头发往后一梳,“来玩啊,还伤心吗。
”
“伤心。
”游雾坐在他自己买的沙发里,两手交叉抓着大衣把自己封得死死的。
古鹰无奈摇摇头,去卫生间洗漱,水流声唰啦啦。
游雾似乎的确很伤心,延伫瞥他一道,他就也回看了延伫一眼,那眼神哀怨着,嘴角扯了扯,小小的下巴埋在高高的棉服领口下。
延伫坐在了他旁边,这破旧二手沙发哪能一下子承受这么重的份量,带着游雾一并陷了下去。
他拿起茶几水果篮中一只沃柑——入秋后恰是吃柑橘橙的季节——细细长长的手指,轻松一捻就把果皮撕了下来,好像没费一点力气。
这沃柑和普通小橘子不一样,它的皮硬且厚,游雾自己剥的时候,要犯懒喊他爹帮忙,他爹通常三下五除二,用力过猛,弄得汁水四流,指甲缝也会沾染淡黄色。
延伫就不会,延伫他剥沃柑的力度恰恰好。
那么优雅。
和他本人看起来一点都不一样。
游雾又想了想,其实和他本人是一样的。
延伫只是看起来很粗糙——那是纹身的功劳——他做事一直很认真,给人纹身穿孔一丝不苟,吃饭吃得干干净净,那碗里可是一粒米都没落,而且他还会收留流浪狗。
延伫怎么这么好呢。
游雾又想哭,延伫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男人。
游雾神游天外,脑袋瓜子里装满了关于延伫的各种想象,想着延伫会怎么给他女朋友剥橘子,用他那双布满青黑色刺青的双手。
延伫剥好一只,回过头瞧瞧游雾,正儿八经说:“你的皮肤不适合纹身。
”
“什么意思啊。
”游雾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