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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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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囊,内里却分明是疯了。

     宋栾树凉声道:“宋启华,不知道马爷有没有印象。

    ” “……” 京城宋家。

     宋启华之孙。

     宋家大少,天之骄子。

     马奉贤即便不认识宋栾树,但宋启华的名字如雷贯耳。

    在他还在码头为了几个铜板做苦力的时候,宋家早已经是圈中高门显赫的世家,马奉贤为人的劣根性是他即便称得上逆天改命,但骨子里仍旧带着上个世纪的阶级迂腐思想。

    时至今日,古稀之年,听到这些人的名号依然可以在心中为之震动。

     宋栾树眸底郁郁沉沉的。

     老爷子教他的是权衡之道,而宋明教他的东西,现实、强悍、而且血腥。

     他教他的第一件事,就是教会他杀。

    兵不血刃地杀,冷血漠视地杀,所有的血路都是杀出来的,不是跪着哭求出来的。

     宋家长孙,高高在上,哪怕年纪尚浅,随意的出手,便足以令商海浮沉的老家伙们心惊胆战。

     这就是真正的宋栾树。

     宋栾树移开了搭在椅臂上的手,声音冷冽,声音并不大,无形之中压迫的气势却让屋内气氛骤降,“马爷,我们的谈判才刚刚开始。

    ” 第71章 当下走进了一个虎座的门楼,过了磨砖的天井,到了书房。

     老爷子的书房不同于山越居里其他人的书房,这里显得超凡的幽静与明亮。

    迈过门槛,举头一看,中间悬着一个大匾,金字是“永思轩”三字,两边金笺对联,写“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 墙壁是白的,书画框里裱装着明人书画扇集,两面墙都装得满满当当,中间放置一个博古架。

    博古架上边放着一盆铃兰藤,小小一株,但已经有三尺多长,垂下来像小珠子一样。

     博古架前是一张四平八稳的黄花梨木多书桌,书案上摆着一大块不曾琢过的璞,笔筒、摆台、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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