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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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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蓝之间的差别。

     如今他把一点一滴都捡起来:在黑麦镇,哥哥能带领他逃出生天,而他只能怯懦地躲在面包车里;初到武汉,哥哥在黑工地卖命给他治病、去襄阳当家教让他上学;后来哥哥又做了许多事,平玺都记得,一桩桩一件件,是哥哥对他苦心孤诣的打磨和扶助。

     他多么信赖哥哥,正如李尽蓝爱他,毋庸置疑的,即使现在也是如此。

     平玺清楚哥哥在暗地里对付姐姐的桃花,开得最艳的那朵,前段时间也被彻底剪除了。

    平玺自己呢,什么都没做,什么也没付出,却享受到斗争的成果。

    扪心自问,如果他不是李尽蓝的弟弟,哥哥还会让他出现在这个家中吗?哥哥恐怕轻而易举地掐掉他,正如掐掉姐姐其他爱慕者那般决绝。

     平玺理应感到庆幸才是,正因为他是李尽蓝的弟弟,李尽蓝才允许他对姐姐做出什么,而不遭受报复。

    换作别的男人跟姐姐共处一室、亲密的肢体接触……恐怕平玺自己都无法容忍! 只有哥哥是他唯一能容忍的人。

     正如哥哥也默许他对姐姐有爱。

     哥哥很好,对姐姐很好,对平玺也很好,这么多年相依为家,平玺没有理由讨厌他。

    毋庸置疑哥哥就是最合适的。

    如果是他和姐姐在一起,平玺又有什么不满意呢?他还能说些什么? 可为什么。

     还是有点不甘心呢? 平玺掩着面,掩住落泪的轨迹。

    他头一次对流泪这件事感到怯懦与羞耻,即便这不是他能控制的。

    这是家人纵容出来的。

    保护平玺,一直是谢欺花和李尽蓝的共识,是他们为他打造了宜居的温室,扛起外界的狂风骤雨,才让平玺像掌中娇花那样天真娇憨。

     平玺现在必须离开温室。

     即便没人对他下逐客令。

     门被推开、合上,平玺动作很轻柔,他永远做不出那种摔门而去的蠢事。

     傻小子啊傻小子,谢欺花咬着燃尽的烟,默默欣赏了少年心碎的全过程,有些不同的是,这个少年是她弟弟,而心碎对象恰好是她。

    平玺还年轻,又不是不知悔改,他才二十三,人生路漫漫,将来还会遇见合适的姑娘。

     他何苦吊死于她身上? 这棵老得快枯死的树。

     谢欺花抿了一口烟,更显惆怅伤感,饭都没吃人就跑了,白瞎孩子他哥做饭的两个钟头。

    平玺不吃她还吃呢,昨天彻夜奋战,今天啥也没吃,饿了一天了都。

    李尽蓝烧的菜又那么香。

     谢欺花把烟一掐:“吃饭。

    ” 李尽蓝在桌前为她添汤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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