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说话就像连弩弓,噗噗噗地扫射,又快又准。
武承嗣这家伙不仅没有吃一堑长一智,反倒不带记性,回回往箭口上撞。
武承嗣撇嘴道,“我也就是好奇啊,这是斗法赛又不是跑步比赛,难道是跑得快、耐力长的人赢嘛?”
“那肯定是小狼赢的。
”前排竖着耳朵偷听的熊有渔自信说道。
论跑路的本事,他们永昼城三人组永不输于人。
比斗台上,朗星河脚下生风,速度提到最快,几乎算是在御风而行。
可是许灵犀的速度丁点儿不逊,左突右击,快如闪电,朗星河好几次都差点儿被他扑到咬中。
正如熊有渔所想,比跑路的本领,朗星河自认不输于人,且自己身负烛龙之力,相当于随身携带了一块无限充能电池。
那么就先溜一溜,消耗掉对手的一部分体力和灵力。
且比斗一旦陷入僵持,对手就容易急躁起来,行动也就有了疏漏。
正如朗星河所料,许灵犀渐渐急躁起来。
和大部分人一样,许灵犀认为朗星河年纪轻轻能够结成金丹,应当是服下了什么天材地宝。
毕竟朗家富贵,朗家大郎又身居高位,什么样的宝贝得不到呢。
许灵犀对朗星河是轻视的,认为自己和朗星河种富贵窝里出身的公子是不同的。
可是,这份自傲和自负在两方陷入拉锯战后荡然无存了。
“唉!”观众席上,胡之腾眼睛一亮,右拳砸左掌,兴奋道,“我发现小狼的套路了!”——回回都是先迂回防御,再闪电反攻;先击溃对手的心理防线,最终打败对方!
“你才发觉啊。
”江普翻了个白眼儿,自己可是早就发现了。
正因为朗星河这种温水煮青蛙般的战斗方式,才让人低估了他的实力,以为他是侥幸大于实力。
却不知朗星河从来是走一步算十步的性子,没有一步是浪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