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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左子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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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原是京城人氏,祖上曾经也是数一数二的大门户,但先帝问了个罪名,把未成年的他流放到极寒冷荒苦的北地,幸得贵人相助,送他去学文习武,后因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为人忠厚,选进王府做了江一琳的护卫。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江一琳,她的视线落到他身上时,展颜一笑,那一瞬,她比最明亮的阳光更耀眼。

     他曾以为,他早已看破了这尘世的虚伪与无情!可是,遇着她,他突然间觉得,活着好像还是有一丝欢喜的! 这天,江一琳带着一队侍从去林场打猎跑马。

     “兔子!” “又一只兔子!” “快放狗!” “放鹰!” 队伍里一片兴奋的喊叫。

    几只猎犬“汪汪汪汪”吠着,箭一般蹿出,追赶林间飞跑的两只兔子。

    调鹰人摘去鹰帽,大鹰拍击翅膀,“忽啦忽啦”冲上天空朝野兔子飞追而去,整个队伍也跟着策马追奔呼喊,声震远近。

     江一琳一勒丝缰,马儿掀蹄直立,“咴咴”的欢叫了一阵,才蹲着碎步停下来。

    侍从们也随着停止。

     江一琳一身猎装,外裹赤色披风,妃红纱头巾围着一张十分美丽却又忧郁深思的面容,她心不在焉的望望远处的兔子、猎犬和大鹰的追逐,无精打采的看看天空,云层时厚时薄,却始终不散,一整天都日色昏黄,照在人马身上,没有一点暖意。

     江一琳失去了平日骑马飞奔时兴高采烈的常态,若有所失,提不起精神。

     左之争问:“七小姐身上不舒服?” “没!” 正说着,突然响起一片喝彩声,猎犬和大鹰各叼了一只兔子回来。

     大鹰放下猎物后,听着调鹰人的轻轻唿哨,落在他臂上。

    江一琳伸手顺着大鹰的翎毛,不觉拂去了心头的忧郁,恢复了常态,亲自给大鹰喂鲜肉,以示奖赏。

     突然,江一琳腰身一紧,已被快速揽到一边,脑子还在发木,就听到箭芒脱弦声。

    江一琳忙定了定神,发觉自己被左之争紧紧搂在怀里。

    顷刻,从林中冒出来的一群黑衣人行刺,大家仿佛都已经习惯,不觉得意外,随行侍卫拼死护卫,刀光所过处扬起喷薄血雾。

     不到一柱香的工夫,平阳王府的侍卫就平息了一场刺杀行动,江一琳看着左之争,问:“你受伤了?” 他直摇头,“没有。

    ” “我看不见吗?”她不由分说就要拉起他的袖管,却被他紧紧按住,左之争一笑道:“只是箭翎扫到了胳膊。

    ”他抽回手,将手臂藏到身后,说:“七小姐,回府吧。

    ” 晚间,左之争回到房间,他轻轻拉起自己的袖管,被箭翎扫到的地方肿起一道血瘀,皮没破,鼓成一条暗红的血泡,血泡就在火烫疤痕下面,两样加起来,丑陋得可以,这么痛苦的痕迹他不想给她看见。

     左之争点起蜡烛,在火上烧热了银针,划开血泡,一阵刺痛,血流下来染污了他的衣衫。

    手臂上的剧痛让他眼前发黑,人直直向后倒去,摔在炕上。

     火,连绵成一片的大火燎得他浑身剧痛,呼吸变得如此困难,他在睡梦中被惊醒,一睁眼,到处是火!翻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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