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
她伸出纤纤玉手,捏住一朵百合,凑近闻了闻,而后又闻了闻旁边的那朵茉莉。
她好像更喜欢茉莉,轻轻折下一枝,甜美的笑意浮上了她的脸颊。
“啊!”冷不防的,她瞥见了廊下的普拉美斯,脸瞬间红了。
她看了看手里的花,有些不好意思,嗫喏道:“它很美,我只摘了一朵。
”
普拉美斯回过神来。
这不会就是赫纳布的未婚妻吧?他走向姑娘,怕唐突了佳人,隔着一米远停下了脚步,轻声唤道:“阿美尼亚?”
突然被一个帅气的少年喊了名字,姑娘腼腆地低下了头,脸上泛起了红晕。
普拉美斯细细地端详着她,如水般的眼眸,眼神灵动而温柔,耳垂上吊着两颗用青金石和玉髓打造的蓝莲花耳坠,衬得她脸小巧精致。
她长得很美,但似乎身体羸弱,皮肤苍白,即使抹了化妆品都无法遮掩。
普拉美斯对着姑娘欠了欠身,自报家门:“我是赫纳布的弟弟,普拉美斯。
”
听到赫纳布的名字,阿美尼亚的头更低了,脸更红了,软软糯糯地小声应了句:“你好,普拉美斯。
”
陌生人见面总是有些尴尬,两人都不言语了。
普拉美斯率先打破了沉默,指着阿美尼亚手里的花道:“你喜欢茉莉?”
“它叫茉莉?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阿美尼亚有些兴奋。
普拉美斯热情地给她介绍:“这是种来自东方的花,种子是赫纳布上次回家的时候带回来的。
”
“他也喜欢这种花吗?我好喜欢它的香味,浓郁而甜美。
”说完,阿美尼亚又嗅了嗅,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见姑娘喜欢,普拉美斯来了兴致:“赫纳布让巴克把茉莉种满了整个院子,肯定是喜欢这种花的。
这种花从花开到花败只有三四天,但是一年能开好几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