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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下一任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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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毕竟这是乌城边界,实在不行他就把这些妖魔逼进乌城,这一点他还是能做到的。

     只要把它们逼进乌城,自然会被路一白用灵气给轰成渣渣! 朱二的佩剑【明皇】并没有带在身边,毕竟去小卖部买棒棒糖总还不能挂着把剑吧。

     但是不要紧。

     他把棒棒糖的那根小棒子捏在了指尖。

     剑域出,何物不可为剑? 作为巡查队的队长,杀妖已经近乎于成了他的本能。

    哪怕此刻再低落,也会本能的拦在妖魔的前面。

     五只妖魔一起上了,但它们无疑还是低估了朱二的实力。

     “呲啦!” 一瞬间,其中一只就被剑气给伤到了。

     它的鲜血飞溅出来,朱二只觉得自己心跳都在加快。

     我的心跳,原来还会因此而加快! 这一刻,他不由得想起了往日的一幕。

     在一次出动前,巡查队在小树林里点了一把篝火夜谈,大家聊起了各自为什么会加入巡查队。

     一个个回答完毕后,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朱二。

     朱二就回答了三个字:“因为爽。

    ” 他本就是大家族的贵公子,虽然现在满脸胡茬看起来很邋遢,但他本就是个纨绔子弟。

     他有钱,有势,平日里又比较能打。

    在加入天才班以前,他谁都看不起。

     他就是爱杀妖,就是喜欢杀那些惹是生非的妖魔。

     它们都是些渣滓! 每当他的长剑刺穿它们,他就会觉得心跳加快,就会觉得——特别爽!!! 我之所以修炼,之所以加入巡查队,当然不是为了成为人上人。

     因为我本来就是人上人。

     我要的,就是这长剑在手,杀妖如麻的畅快!!! 之前说好的,除了朱二以外,每个巡查队的队员,杀够五十只妖魔就荣耀退休,现在,我要把他们没杀够的妖魔全部算上! 许多人的家里,其实都是有剑的,或许是装饰品,或许是青少年的玩具,都是没开锋的那种。

     这一刻,整座乌城的长剑,统统微不可查的震了一下! 剑心大圆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熟悉的笑容再次在他的脸上浮现。

     一脸胡茬的朱二越笑越张狂,越笑越张狂! 老子今天…… 就要杀个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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