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十三章 盐政改革

首页
    行政用人事宜,均归盐政司负责,运司、盐道、各员总办等均由盐政督办大臣保荐、推举后请旨简任,运司、盐道和各局属员的任用则由各省督抚举荐,由盐政督办大臣呈报职官部任命; ——以长芦盐政为试点,实行废除引岸、就场征税、自由贸易的盐政改革。

    自由贸易区域先期仍以原有岸区为准,要求以半年为限完成改革; ——直隶盐政完成试点后,自维新三年起,直隶、奉天两个产盐区予以合并,无论哪个产区的食盐都可以自由行销原本岸区,相关改革一年内完成; ——维新四年时,东北三省、直隶、外蒙古、热河、察哈尔、绥远、京畿、河南、山西、甘肃、陕西、新疆等地应实现食盐自由贸易,称食盐北方自由贸易区; ——维新四年时。

    两淮、山东、两广应仿照直隶盐政改革推行引岸制度的废除,实现有限制的自由贸易; ——维新五年时,山东、湖北、安徽、江西、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应合并为食盐东南自由贸易区,同时。

    福建、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川等地应合并为食盐南方自由贸易区; ——最迟不迟于维新七年,三大自由贸易区撤销,实现食盐全国自由贸易,撤销以前,仍只准在本贸易区内实行自由贸易; ——盐税由盐政司统一派员征收,拟全国划一,原各地在盐税上 的杂税予以合并,由朝廷统计后进行专项拨付,且按比例逐年相应递增,此款税收称之为盐税地方分成; ——缉私继续由各省督抚负责办理,缉私所得由各省自行支配,因缉私不力而造成盐税减少的,朝廷相应扣减盐税地方分成部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5条办法公布后,各地掀起了整顿地方盐政地高潮,即..度最为顽固的两淮产区,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托词,但面对朝廷毫不动摇的决心和长芦盐政改革的教训,改革是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也只能顺势而为。

    前不久刚刚接任江苏巡抚地程德全、出任上海道的施肇基等都为盐税改革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盐政司正式运作后,先期进行改革的省份建立了盐政公所,隶属财政厅,作为一种官督机构,统一管理全省盐务。

    盐政公所设正副监督,先期会同原有的运司、盐道共同负责,以后将陆续取代后两者的职责,成为一省盐政管理的常设机构。

     55条制度的出台,从法律上规定了引票地废止,虽然这是逐步推行的,但基于垄断而带来的体制僵化而逐步松动。

    各地握有大量引票的盐商虽然遭到了不小地损失,但在其他方面也获得了回报。

    这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