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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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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法,这种能忍受酷暑蚊虫,能抵御西伯利亚暴雪,能扬蹄踢碎恶狼脑袋,不需要精心饲养的烈马训好之后才是上等的战马,对敌时才会不惊不炸,而且嘴咬蹄蹬,能与主人配合对敌。

    至于那些需要精心照顾,吃得比人还精细的名马,你是养马还是养大爷! 至于怎么收服?就一个字——抢!就抢性烈的儿马子,不服就揍! 不过在那之前,刘柯需要先干掉狼群,才能从容挑马!刘柯整了整身上的装备,将多余的东西扔下,只带上兵器,至于肩头的长空。

    刘柯看了看天空,一扬手将长空扔到了半空,“看你家老爹大显神威!上次跟老虎干架被欺负惨了!”(小疯子语:鸟类除了猫头鹰、夜鹰等少数鸟儿,在夜间都是睁眼瞎,看不见东西的,所以夜盲症才又叫“雀盲症”,长空是异种鸟类,所以晚上也看得见。

    ) 刘柯左手擎弓,右手握着箭枝,奔向马群,“轰”的一下,刘柯脚下的草地就像炸开一般,每一步都会蹬起一团泥土。

    顷刻间刘柯就追上了从北向南顺风跑的马群。

    (小疯子语:可以将刘柯的爆发速度认定为每小时六十公里,阿哈尔捷金马即汗血宝马在平地上跑一千米仅需要一分零七秒,就是时速六十公里左右,刘柯跑得比马群快,当然说的是爆发速度,刘柯现在还没耐力持续跑几十公里。

    ) “绷”、“绷”、“绷”……单调的弓弦声在如雷的马蹄声中响起,传得并不远,可狼群中冲的最快,最凶猛的几匹狼却纷纷中箭倒地,再也没有爬起来的机会,被踏成肉泥。

     “嗷呜!”躲在狼群中统帅全军的狼王顿时发现自己最得力的手下消失了,调动狼群观察四周,很快就发现刘柯这个两条腿跑动的异类,四五匹狼向刘柯扑来。

    此时的刘柯已经将手中的箭枝射光,将角弓插回背后革套,抽出刀剑,左手**,右手摧锋剑向这几匹狼反冲锋。

     摧锋剑锋锐无双,**厚重。

    刘柯也不去硬砍骨头,砍久了总会伤了刃口,心疼的还是自己。

    在即将相会时,刘柯调整刀剑角度,“嗤”的一下从狼脖子划过,都不用刘柯用力,光是相向冲锋的速度就能让刃口轻易划开皮肉,就宛如战场上骑兵追击敌人,根本不用挥刀,照准角度,催起马来除了厚铁甲什么甲胄也划得开。

     通过声音确定了狼王的位置,刘柯急速狂飙,往狼群中撞去,心中不由想到:“小哥这会挺像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啊!众狼环伺下斩杀狼王!” “嗷呜!”看到那个杀死自己多名手下的两腿怪物冲自己过来,狼王调集众狼抵挡,自己也向刘柯冲了过来。

    面对密集的狼群,刘柯左手**一转,以厚实的刀背迎向狼群,右手摧锋剑一抖,剑花朵朵,宛若毒蛇般刺出。

    **专敲狼牙狼腿,摧锋剑专刺狼口,咽喉,双眼。

    如猛虎入狼群,顿时群狼纷飞。

     狼王连同几匹壮硕的饿狼同时扑向刘柯,趁着刘柯左右手分击两匹饿狼,一匹饿狼咬向脖颈,狼王则咬向刘柯腰腹,它知道这种两条腿的家伙这里最柔软。

     “嘭”**刀背砸碎了恶狼的犬齿还不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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