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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道家第三阶段:庄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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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照之于天”。

    这段话换句话说,“是”(此)和“彼”,在其是非的对立中,像一个循环无尽的圆。

    但是从道的观点看事物的人,好像是站在圆心上。

    他理解在圆周上运动着的一切,但是他自己则不参加这些运动。

    这不是由于他无所作为,听天由命,而是因为他已经超越有限,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

    在《庄子》里,把有限的观点比做井底之蛙的观点(《秋水》)。

    井底之蛙只看见一小块天,就以为天只有那么大。

     从道的观点看,每物就刚好是每物的那个样子。

    《齐物论》说:“可乎可。

    不可乎不可。

    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

    恶乎然?然于然。

    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

    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

    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

    ”万物虽不相同,但是都“有所然”,“有所可”,这一点是一样的。

    它们都是由道而生,这也是一样的。

    所以从道的观点看,万物虽不相同,可是都统一为一个整体,即“通为一”。

     《齐物论》接着说:“其分也,成也。

    其成也,毁也。

    凡物无成无毁,复通为一。

    ”例如,用木料做桌子,从这张桌子的观点看,这是成。

    从所用的木料的观点看,这是毁。

    可是,这样的成毁,仅只是从有限的观点看出来的。

    从道的观点看,就无成无毁。

    这些区别都是相对的。

     “我”与“非我”的区别也是相对的。

    从道的观点看,“我”与“非我”也是“通为一”。

    《齐物论》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

    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这里又得出了惠施的结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 更高层次的知识 《齐物论》接着说:“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

    ”在这段话里,《齐物论》比惠施更进了一步,开始讨论一种更高层次的知识。

    这种更高的知识是“不知之知”。

     “一”究竟是什么,这是不可言说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

    因为,如果一对它有所思议,有所言说,它就变成存在于这个思议、言说的人之外的东西了。

    这样,它无所不包的统一性就丧失了,它就实际上根本不是真正的“一”了。

    惠施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

    ”他用这些话描写“大一”,确实描写得很好,他殊不知正由于“大一”无外,所以它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

    因为任何事物,只要可以思议、可以言说,就一定有外,这个思议、这个言说就在它本身以外。

    道家则不然,认识到“一”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

    因而他们对于“一”有真正的理解,比名家前进了一大步。

     《齐物论》里还说:“是不是,然不然。

    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

    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

    ……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竞。

    ”“无竟”是得道的人所住之境。

    这样的人不仅有对于“一”的知识,而且已经实际体验到“一”。

    这种体验就是住于“无竟”的经验。

    他已经忘了事物的一切区别,甚至忘了他自己生活中的一切区别。

    他的经验中只有混沌的“一”,他就生活在其中。

     以诗的语言描写,这样的人就是“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

    他真正是独立的人,所以他的幸福是绝对的。

     在这里我们看出,庄子怎样最终解决了先秦道家固有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如何全生避害。

    但是,在真正的圣人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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