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章 中国哲学的精神(1)

首页
    和方术,显然是反乎自然而行的。

    道教有征服自然的科学精神。

    对中国科学史有兴趣的人,可以从道士的著作中找到许多资料。

     作为哲学的佛学与作为宗教的佛教,也有区别。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对佛学比对佛教感兴趣得多。

    中国的丧祭,和尚和道士一起参加,这是很常见的。

    中国人即使信奉宗教,也是有哲学意味的。

     现在许多西方人都知道,与别国人相比,中国人一向是最不关心宗教的。

    例如,德克·布德教授(derkbodde)有篇文章,《中国文化形成中的主导观念》[1],其中说:“中国人不以宗教观念和宗教活动为生活中最重要、最迷人的部分。

    ……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伦理(特别是儒家伦理)不是宗教(至少不是正规的、有组织的那一类宗教)。

    ……这一切自然标志出中国文化与其他主要文化的大多数,有根本的重要的不同,后者是寺院、僧侣起主导作用的。

    ” 在一定意义上,这个说法完全正确。

    但是有人会问:为什么会这样?对于超乎现世的追求,如果不是人类先天的欲望之一,为什么事实上大多数民族以宗教的观念和活动为生活中最重要、最迷人的部分?这种追求如果是人类基本欲望之一,为什么中国人竟是一个例外?若说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伦理,不是宗教,这是否意味着中国人对于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毫无觉解? 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可以叫做“超道德的”价值。

    爱人,是道德价值;爱上帝,是超道德价值。

    有人会倾向于把超道德价值叫做宗教价值。

    但是依我看来,这种价值并不限于宗教,除非此处宗教的含义与前面所说的不同。

    例如,爱上帝,在基督教里是宗教价值,但是在斯宾诺莎哲学里就不是宗教价值,因为斯宾诺莎所说的上帝实际上是宇宙。

    严格地讲,基督教的爱上帝,实际上不是超道德的。

    这是因为,基督教的上帝有人格,从而人爱上帝可以与子爱父相比,后者是道德价值。

    所以,说基督教的爱上帝是超道德价值,是很成问题的。

    它是真超道德价值。

    而斯宾诺莎哲学里的爱上帝才是真超道德价值。

     对以上的问题,我要回答说,对超乎现世的追求是人类先天的欲望之一,中国人并不是这条规律的例外。

    他们不大关心宗教,是因为他们极其关心哲学。

    他们不是宗教的,因为他们都是哲学的。

    他们在哲学里满足了他们对超乎现世的追求。

    他们也在哲学里表达了、欣赏了超道德价值,而按照哲学去生活,也就体验了这些超道德价值。

     按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它的功用不在于增加积极的知识(积极的知识,我是指关于实际的信息),而在于提高心灵的境界——达到超乎现世的境界,获得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

    《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第四十八章)这种损益的不同暂且不论,《老子》这个说法我也不完全同意。

    现在引用它,只是要表明,中国哲学传统里有为学、为道的区别。

    为学的目的就是我所说的增加积极的知识,为道的目的就是我所说的提高心灵的境界。

    哲学属于为道的范畴。

     哲学的功用,尤其是形上学的功用,不是增加积极的知识,这个看法,当代西方哲学的维也纳学派也做了发挥,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为了不同的目的。

    我不同意这个学派所说的:哲学的功用只是弄清观念;形上学的性质只是概念的诗。

    不仅如此,从他们的辩论中还可以清楚地看出,哲学,尤其是形上学,若是试图给予实际的信息,就会变成废话。

     宗教倒是给予实际的信息。

    不过宗教给予的信息,与科学给予的信息,不相调和。

    所以在西方,宗教与科学向来有冲突。

    科学前进一步,宗教就后退一步;在科学进展的面前,宗教的权威降低了。

    维护传统的人们为此事悲伤,为变得不信宗教的人们惋惜,认为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