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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 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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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宗虹回答,“我看一看。

    ” 姜海蓝抱起两大叠vx聊天记录的截图,往廖宗虹那边一递。

     廖宗虹起身走过来接过,抱回他的被告席,慢慢翻看。

     他看了差不多一分钟。

     朱凌薇问,“这个是你和原告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吗?” vx聊天记录没什么好否认的,廖宗虹点头,“是。

    ” 他又立即反驳,“但是他们并没有帮我谈成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当时780000房主不同意,我没能买到房子。

    后来我也不是780000元买下来的。

    ” 朱凌薇顺便问了一句,“你是多少钱买的?” 廖宗虹说:“735000元。

    ” 书记员那边“啪啪啪”敲键盘。

     姜海蓝也在庭审笔录上写下“735000”。

     姜海蓝出示的第四组证据是陈小瑜和廖宗虹的电话录音。

     “证明廖宗虹最后购买了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并拒绝向原告支付中介费的事实。

    ” 录音资料是以光盘的形式的提交的,毕竟律师们总不能把有录音的手机提交给法庭。

     但是在法庭上嘛…… 朱凌薇问姜海蓝,“你手机里有吗,直接放一遍吧?” 姜海蓝点点头,她有。

     姜海蓝拿出自己的手机,点开同原告工作人员陈小瑜的vx对话框,播放了对方发给她的录音材料。

     一分二十六秒的录音。

     廖宗虹承认自己购买了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但他认为自己并不是通过陈小瑜和冯宇浩的介绍买到了这套房子,拒绝向陈小瑜支付中介费。

     是通话录音,廖宗虹也没什么好否认的,那就是他自己的声音,是他自己说的话。

     “录音是真的,但是我认为我并不是通过他们中介公司的帮助买到了房屋,所以我不该付钱。

    ” 第五组证据是一张vx朋友圈截图。

     姜海蓝说:“这是被告发的朋友圈,被告乔迁新居,决定于2023年1月1日举行乔迁宴。

    这上面写的新房就是d区金华路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

    ” 被告拿过去看了一眼,依然对这组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只是认为自己不应当支付中介费。

     —— “有趣有趣!”庞统笑道,“原本我还想原告和被告已经签了合同,有这份合同在,哪里还需要别的证据证明?” 但事实上,如果原、被告签了合同,原告却并没有按照合同要求为被告做事呢? 比如这个案子里,被告承认合同,但被告不承认原告为他提供了中介服务,所以拒绝支付中介费。

     原告若不能证明被告最后购买的那套房屋,是原告介绍给他的,原告为他购买房屋提供了帮主,那原告如何能得到中介费? 庞统思考着姜海蓝提供的这一套证明,vx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朋友圈截图,也算是环环相扣了。

     证明了原告中介公司的店员给被告介绍了有房子出售的信息,带被告去看过房子,为被告和房主沟通过房款…… 以及最后被告买下了一套原告为被告介绍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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