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 第33节

首页
    “可是,你怎么知道犯人是不是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嘴上说说谁不会说?” “你要这么说的话,世人就不该生这一张嘴。

    ” “我也觉得要看做了什么,而不能光看说了什么。

    ” “你们谈的岂不是……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 “……若是要谈这个性本善和性本恶,这可不是一两天能够谈完的。

    ” “就是就是,我们还是继续谈天幕上所谓的‘从轻从宽处罚’吧?” “你们要谈性本善和性本恶,自己另外约个时间吧。

    ” “他们说的也就四点,未成年、没有前科、自首、认罪认罚。

    ” “要说从轻从宽处罚,应当也不只是这点原因吧?” 他们相互看了看,有人笑了起来,“不错,我就能想出好几点理由来。

    ” “若是不合律法,你想出来的理由,能被采纳吗?” “这……” 另几个大臣也在交谈。

     “审案确实是一件枯燥无趣的事情,”有过审案经历的大臣叹了口气,“不管有没有查出案件的真相,都会觉得没劲。

    ” “这个嘛……我们平时所做的事……”这就是点到为止了。

     大家心领神会。

     “但都有可取之处,那毕竟是我们将来的……” “话说回来,我一直觉得,这个姜海蓝,是不是有点……好为人师?” “你这么说……” “没干过县令的人是这样的。

    ”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这些从来位居高位的人怎么会懂,在县里会面对一些什么人。

    ” 好为人师算什么? 多啰嗦几句算什么? 他当年当县令的时候,可是恨不能手把手教某些人做事! 作者有话要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听证的百度百科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由听证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决定并说明理由;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听证会后依法作出决定,向当事人宣告、送达,并将作出的决定和理由告知听证员。

     ps:文中古人是一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