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卫衣,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白球鞋。
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
乖巧温柔的大男生。
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口味。
除了西装之外,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
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半天才看他,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忱就笑了一声:“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连我都认得了,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
”
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小声问他,说好几年没穿了,还合适吗。
“……还行。
”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看得目不转睛,一副傻样。
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
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从头发丝,看到锁骨胸膛、宽肩窄腰、修长双腿,再到鞋子。
仿佛要给他的身材评分。
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会好看。
”
陆忱就很听话,乖乖蹲下去折起来。
再站起来,他又说:“过来点。
”
陆忱凑近了。
他解开陆忱领口的一颗扣子。
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
他的喉结动了动,终于看得舒舒服服,每一处都满足。
非常完美。
完全符合他的癖好。
小刺猬自以为馋得天衣无缝,就听陆老板慢慢说:“小叔叔,你以前给我搭衣服就是这个眼神。
”
懒洋洋倚在沙发上,慢悠悠,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勾勾手指,让他凑近了。
整理好衣服,又把他推远了。
宁晃越是光明正大,他就越觉得,小叔叔对他没有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