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四溢,连坚硬刺人的外壳都是诱人的红。
陆忱本没想到小叔叔一朝变小,只是顺着踪迹查过来,的确是眼前这个人,这才火急火燎赶来找人。
谁知甫一见面,就被当年的美色冲击得七零八落,本就焦急的脑子晕晕乎乎,全然找不到东南西北,半天不晓得回一句。
在宁晃眼里,这个三十岁一身奢侈品、斯文败类一样的男人,用如狼似虎的眼神儿盯着他,恨不得要把人整个儿吞了似的。
这种眼神他见得可太多了。
好感先掉了三十个点。
再一看看,这人长得倒还算风雅俊秀,气质也温煦,但偏偏眼下浮着并不相称的淡青色,显然有几分纵欲过度之相。
再减十个点。
陆忱慢慢措辞着给他解释,说,其实你变小了,因此忘了一些事情,但我们原本是情侣。
你失去了记忆,应该也会感到奇怪才对。
那样子特别像是为富不仁、想要诱拐小帅哥的老板。
还有点像是妄想症患者。
宁晃面无表情地嘀咕了一声:“骗鬼呢,老子不喜欢男人。
”
陆忱心想,放屁,你当初可喜欢我这个男大学生了。
还明目张胆说喜欢听话的。
但对着变小了的宁晃,只能温声说:“真的,你仔细看看。
”
宁晃看了他半天,皱眉,还是坚定地摇头:“不可能,我不喜欢比我年纪大这么多的。
"
陆忱当场被暴击。
脑子里飘过去一万句年纪大年纪大年纪大……
他家小叔叔嫌弃他年纪大了。
宁晃看不出眼前人的心思,拎起吉他,扭头就走。
陆忱慢悠悠缀在他后面。
宁晃又扭过头来:“你干什么?变态吗?”
陆忱说:“你饿不饿,我带你吃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