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过是让自己更空虚。
很久以后,才有人告诉他,那天就是缘分的开始,刚好让他在那个时间,以那样眉目间带着那么一种看淡了什么似的懒散,就像是从周遭的尘世中分离出来的神色走在那条街上,然后遇见了那个疯狂追求着艺术的胡子男人。
李歧志已经数不清自己在这几天抽过多少条烟了,据说他三尺之内的烟味已经浓重到了寸草不生的地步,几乎赶上半个生化武器。
可是再多的烟也让他抽不出一个男配来,先前那个“黑社会老大”因为踢了人一脚而“恶有恶报”地进了医院,伤筋动骨一百天啊,哪个剧组能等一百天?
只能换人了,可是李导要求太高,长得够好的气质太软,一个个都是奶油小生,气质合适的吧,长得又都比较……呃,现实,乃至一次又一次地打击李导的梦幻世界。
再加上剧组的一众大牌和巨额投资,时间已经不能再浪费下去了。
李歧志愁,愁得他都快秃顶了。
而就在这天,他夹着根烟在街上漫无边际地靠走路发泄郁闷的时候,老远就看见了那么个男子,后背很直,可是走得却很懒散,带出那么一股自然而然地优雅味道,好像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作秀,又好像他的一举一动都是自然而然。
李歧志呆住了,愣愣地站在路边,看着那个男人无知无觉地在自己的注视下悠然走过,连手指间夹的烟什么时候落地的都不知道。
第三十一章黑岚二
李歧志曾经为了自己的“艺术”而任性过,自命不凡过,不愿意降低自己的格调,和整个世俗人的市场格格不入,而几年的惨淡,让他明白了,自己不是没有面包、光对着艺术就能活下去的。
这个世界有它固有的规则,没有人能凌驾于规则之上。
然而他毕竟是有才华的,也是幸运的,所以当他放下身段,来贴近市场,甚至媚俗的时候,声名和收获没有辜负他的努力和忍辱负重。
这使得他现在终于在已过不惑之后,能以“名导”的范儿去苛求演员,去吹毛求疵,甚至偶尔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拍一些不那么容易被大众理解的小成本电影。
李歧志看见那与他擦肩而过的男子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的错觉他觉得自己心里的那个月下盟盟主活过来了。
当然……以上这些非常富有浪漫主义色彩和美好的艺术幻想的东西,只是李导烟草中毒以后脑子不大清楚的一厢情愿。
盛遥走着走着,就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作为一个优秀且经验丰富的警界人士,即使他懒懒散散又走着神,还是感觉到似乎有人在跟踪他。
这跟踪者有点不够专业,盛遥稍微斜了一下眼睛,就通过反光的东西看见了那个留着胡子、戴着墨镜形容有点猥琐的男人。
当然,最后一个形容词是盛警官的主观附加。
从经验上来说,一般意欲劫财的人是不会从闹市区就这样盯着一个目标尾随的,而且盛遥自觉的自己这一身休闲装虽然不是地摊货,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大牌的大款“职业装”,应该不属于那种被人一眼相中的肥羊。
曾经被他抓过的犯罪分子打击报复?可能性不大,基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