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吞吞往家走。
无论多少钱,这该死的高跟鞋还是一样的磨脚!
“你就住这儿?”
男人疑惑中带着不屑的声音像一道惊雷,在程欢身后炸响。
多年不见,程欢已经忘记程嘉清的声音,但他说话时候腔调里的傲慢简直象是蛆虫一般,牢牢地刻进了这个人的DNA里。
比沈知南还要讨厌。
他出现的太突然,程欢被吓到,猛地回头。
高跟鞋细长的鞋跟崴了一下,程欢踉跄着站稳,她脸上波澜不惊,其实脚踝处闷闷地疼。
程欢恼火,就呛他:“对啊,不像您,天天生活在玫瑰花园里,餐花饮露。
”
程嘉清像没听见,左右环顾,不理解道:“也不知道沈知南怎么受得了,还来这过夜。
”
程欢皱起眉:“你找人拍我?”
“怎么,不高兴?当初让你去接近他的时候可没见你有什么不情愿,现在被睡了几次,就舍不得了?”
“你有病吧。
”
程欢无语。
她和沈知南这事就算曝光出去,沈知南有什么怕的,顶多就是件风流韵事而已,身败名裂的是她程欢啊!
程欢惊出了一身冷汗,脚腕处刚刚扭到的那点疼痛也突然成倍暴增。
既然程嘉清今天找到这儿来,那就说明还有的谈。
她深深吸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说说吧,你有什么条件?我要拿什么来换你相机里的东西?”
比想象中的还要顺利,但程欢竟然这么维护沈知南,程嘉清也并不觉得高兴:“下个月八号那天,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拖住他,让他陪你。
”
大概那天又有什么重要的、不能缺席的活动,争不过沈知南,那就只好让他‘主动’放弃了。
程嘉清从来都是个卑鄙的人,好在程欢也不那么清高。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程欢答应下来:“希望你能遵守诺言。
”
她晃晃手机:“我已经录音了。
”
身后,在两人都看不见的地方,沈知南的助理抱着束火红的玫瑰花,不知道听了多久。
交易达成,程欢转身往家走,鬼使神差地,她朝着沈知南助理在的方向瞥了眼。
四目相对,助理反应迅速,装作刚刚从远处走过来的样子,动作流畅地靠近,把花递给程欢:“程小姐,老板让我代他向您赔罪,他很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