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手中一蓬青青芦苇,是他摘下来的一片浪。
“哥!”郑榆跑过来,蹲在郑隽明身前,喘了两口气,眼睛里漾满了晶亮的星子,“你还记得,小时候咱家有一本旧的外国故事书,就光剩下半本那个,里面有个公主被抓走的故事么?”
郑隽明眼睛笑,“记得,骑土。
”
“哎哟。
”郑榆不好意思了,“哥,那个不用记得。
”
外面下着雪,三岁的小崽儿坐在炕上装用功,举着书一本正经地搞学问。
“马……马……”马了半天,实在认不得,求助哥,“这个念什么呀?”
郑隽明看一眼:“骑。
”
“噢。
”小崽儿重新自信朗读,“骑土”
嗯?郑隽明觉得奇怪,再看一眼,骑士光荣地变成了骑土,感觉下一秒就要在地头挥舞锄头,高呼:俺发誓,俺将毕生忠于小麦,誓死对抗蚱蜢!
“骑土……在……啊大……的米口口里……”
骑士在巨大的迷宫里找寻被恶魔抓走的公主。
恶魔在迷宫中布下了恐怖的迷阵,只有打破迷阵才能救出公主。
骑士找了七十七个日夜,又饿又累,这时他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兔子。
兔子说:“求求您,不要吃了我,我可以给您一个问题的答案。
”
“什么问题都可以吗?”
“是的。
”
“我想知道如何找到公主。
”
“骑士大人。
”兔子送给骑士一束芦苇,“请您跟随它,它会带您找到公主。
”
骑士拿着芦苇走啊走,但依旧一无所获,他觉得自己一定被那只可恶的兔子骗了。
但他从没有一秒放弃过寻找,因为他是公主的骑士,他将毕生忠于公主,至死不渝。
在进入迷宫的第七千七百七十七个日夜之时,他已经瘦得只有一把骨头,只剩下一口气。
而外面早已经换了新的王朝,册封了新的公主,没有人还记得那位美丽的被恶魔掳去的公主。
但骑士记得。
在他濒死之际,他依旧朝着前方,手向前,胸前是那束早已枯萎的芦苇。
他已经爬不动,不甘地睁着眼睛。
就在这时,一阵风吹来,把芦苇吹散,干枯的芦苇碎屑随着风向前飞舞。
骑士睁大眼睛,拼尽最后的力气向前爬去,手指露出白骨,膝盖流出鲜血,他的血肉汇成一条道路,他向前爬啊爬啊,早已没有了骑士的荣光,却有着最纯洁的骑士之心。
终于,在芦苇飞舞的尽头,他看到了沉睡着的公主。
公主躺在曦光中,一如二十年前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