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只是被点了穴,人应当是清醒的,自己被赵筝的毒血喷瞎了双眼他应该也是知道。
不过,那日的王琮敌我不分,甚至与许怀义刀剑相见,大约是受了不知名毒素的影响,没有了那日的记忆。
看他现在行动如常,也不知这毒是如何解开的。
王琮抓着许怀义的手将他拉出洞来,拍掉身上的泥土,牵着他向某处走,一边说:“我来时发现了一处破屋,看上去荒废了好久,离这里不远。
我本来打算在那里将就一晚上,白天再去寻大哥,一头野猪忽然冲进来,把我的干粮全踩烂了!”
许怀义勾着唇角静静听着他讲,也不做声。
“我宰了那头野猪之后,发现它是被人打瞎眼才发癫,一掏伤口,挖出来的都是豆子大的碎石块,我想除了大哥,这附近恐怕没人能有如此深厚的功力,所以循着痕迹去找,还真被我找到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此地的?”许怀义问。
王琮顿住,嗯了几声,不好意思道:“大哥被擒那日的事情我着实记不清了,之后醒来听秦前辈说大哥你被赵筝抓走,我脑子嗡地乱成一团,意识里忽然蹦出个念头,预感你会在良姚附近,我就找来了。
”
说完,他一乐,喜滋滋感叹自己的直觉真是准。
许怀义被他逗笑,心情舒畅了不少。
二人找到那处破屋,王琮点起蜡烛,光将屋内照亮。
借着光线,许怀义的眼睛这才能瞧清东西。
破屋是真的破,比寻常柴房大不了多少。
屋子里躺着一头野猪尸体,体型竟是比成年人还大,獠牙外翻,脊上针毛根根竖起,喉咙已经被利刃划开,身下血污积成了一大滩,占了屋内大半面积。
两个人将猪拖到屋前空地,用土把血渍盖住,勉强能凑活一晚。
王琮割了几块野猪肉架在火上烤,不多时,香味四散开来。
肉嚼着有点腥,滋味许怀义尝不大出来,但总归能填饱肚子。
他与王琮边吃边聊,好不融洽。
二人聊了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