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撑着伞正想去敲门,结果发现门居然是开着的,还留了一条容一个人通过的小缝。
没再耽误时间,两人边敲门边推门进去:“有人吗?”
“小先生,小先生你在吗?”
没有得到回应,反倒是正升着袅袅炊烟的厨房内走出来了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单薄的马褂,高壮魁梧,手里端着一碗稀饭,平静的看了他们一眼,道:“他在屋里。
”
何新和周庆顿了下,快步跟了上去。
三个同样高大的男人进了堂屋,顿时将平日里不大不小的堂屋挤的狭小起来。
何新仔细的观察着左右,发现这堂屋实在简陋,除了桌子和墙角的一处布置得柔软舒适的茅草垫,竟然再无其他。
跟在陆逞身边久了,见了不少好东西,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么简陋的小房间了。
……所以这半个多月,陆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住的就是这种地方?
对视一眼,两人一个留在堂屋,一个跟着男人进了由竹帘隔开的偏房。
一进偏房,扑面而来一股和堂屋格格不入的整齐洁净。
偏房比堂屋大了一倍,床铺宽大,足以承受四五个人一起躺上去,衣柜摆在角落,八仙桌上是一盏油灯,油灯灯光昏黄,混着天外黯淡的光线,映衬的这屋子竟有些温馨。
除此之外,堆在门后面的竹筐筐盖翻开,里面是满的快要溢出来的零食,竟然有城里才能买到的巧克力、小面包,窗台台檐上,是一大桶麦乳精,麦乳精边还有几盒雪花秀、凡士林,光看这点东西,这实在不像一个贫苦粗糙的庄稼汉家。
粗略扫视周围一圈,何新收回视线,缓缓看向眼前的青年。
但整间屋子最格格不入的地方,还属坐在床边穿着白衬衫黑长裤的青年。
阔别半个月,经历了那么多事,他依旧一身矜贵优雅的气势,半点没有受到洪水的困扰,甚至被养的越发精细,眉、眼、发都干净的看不出丝毫狼狈消瘦的痕迹。
“小先生,”低下头,他恭敬道:“该回家了。
”
床边青年恹恹抬了下眸,嗓音冷淡:“哦。
”
他抿着唇,在寡言沉默的黑皮男人的照顾下吃了小半碗粥,像被服侍惯了,喝完粥后一动不动的坐在床上,翘着穿着纯棉白袜的脚,等男人给自己穿皮鞋。
圆头皮鞋被擦得干净锃亮,一看便是第一次穿。
穿好鞋后,时玉骨头还是酥的,也不管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