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宋余杭回头看了她一眼,林厌微微点头。
她便点开了文件。
冗长的黑暗过后,往事掀开了序幕。
***
1966年的夏天。
林又元二十岁,仗着父亲在政府任职,在十里洋场混得风生水起。
他是天生的流氓,欺善怕恶,欺软怕硬,不知道搞大了多少小姑娘的肚子。
总算有一次栽了,搞到了另一个富二代的头上,那女子长得花容月貌,身段婀娜多姿,还是梨园戏子,有钱有势的富二代早就看中要做外室的,结果被他捷足先登。
当晚他仗着醉意衣衫不整从酒楼里出来的时候,就被人堵在了巷口。
对方带的人不少。
林又元懒懒抬眸,系紧了裤腰带:“哟,怎么滴,要打架啊?”
对方抄着棍棒一拥而上,他毕竟喝了酒,晕晕乎乎的,挨了好几下。
林又元把他面前的人踢开,转身去捡掉在地上的木棍,猝不及防间后脑勺被人重重砸了一下,他一下子扑到在地,摔了个狗啃泥。
“妈的,给我打!”
富二代怒不可遏,抬脚就踹了下去。
耳边传来尖利的哨子声:“干嘛呢?!”
一束手电筒光照在脸上,穿着深棕绿色制服的巡警跑了过来。
“怎么打人呢还,有什么事跟我回派出所解决。
”
一干不良少年们把棍棒甩上肩头,看着他都笑了。
为首打他的那个人从兜里掏出烟点燃,对着年轻的巡警吐了口烟圈。
“你知道我是谁吗?多管闲事,爷今天就是要打死他。
”
林又元趴在地上,啐了口带血的唾沫,牙也掉了,一起吐了出来。
小巡警把烟雾拨开,打量了一下他,耿直又憨厚地摇头:“不认识,你们打人,跟我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
那男人把烟扔在了地上:“妈的,不识抬举,给我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