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辽不想干活,看他想留下二话不说扭头就跑。
他要回去睡一觉养精蓄锐,军务什么的离他越远越好。
他们已经不是在京城时捉襟见肘的并州军,如今军中有足够多的能处理军务的官员,不需要他们和以前一样埋头书简堆。
荀晔踱着步子走到门口,“他跑这么快干什么?后面有鬼在追他?”
高顺叹气,“怕被你拉住干活。
”
“切,他想留我还不放心呢。
”荀晔撇撇嘴,然后和高顺勾肩搭背哥俩好,“伏义兄办事稳妥,就算留也是留伏义兄。
”
军队要重新打乱编排,不过乱也不会太乱,伍、什、都伯、百人将这些手下士兵在百人以内的都不会大变,主要还是从军侯、校尉调整。
打仗要死人,每打一仗军中都要重新编排补充,将士们也习惯时不时的重组,并不用担心打乱会导致士兵的不满。
他只是想起来高顺手底下好像有个精锐中的精锐军团叫陷阵营,不知道现在陷阵营有没有成型。
高顺抿唇笑笑,“其实并没有所谓的陷阵营,那是军中将士们的戏称。
”
他不是孤身从军,而是受军中推举带领吏兵追随吕大将军。
和他一起作战的兵丁不算多,只有不到八百人,但是他们都是难得一见的勇士,征战多年从不畏惧,所以军中将士们看到他们出战才另外给他们取了个诨号。
荀晔有些惊讶,“我以为你最开始是追随的丁刺史。
”
高顺摇摇头,回想起早年的经历不自觉的露出笑意,“并不,丁刺史来并州时我们已经随吕大将军征战四五年。
”
虽然没有正经官职,连吕奉先本人也只是郡中太守任命的守城校尉,但是他们那些年杀的胡人闻风丧胆,比跟着丁刺史的时候畅快多了。
“难怪你们感情那么好。
”荀晔摇头晃脑,对着毫无防备的高伏义就开始喊,“生死之交一碗酒啊~水里火里不回头啊~风风火火闯九州啊~”
高顺:!!!
高顺:???
荀晔大笑着跑进屋,还不忘招呼搬运竹简的兵丁先搬军中运过来的那一堆。
主位的荀爽侧身说道,“有子如此,仲豫隐居乡野定不会无趣。
”
荀攸深有同感,“这些天明光不在叔父跟前,叔父可能还会感觉不习惯。
”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干活,竹简越多意味着他们粮草越多,这兵荒马乱的年节粮草再多也不嫌多。
如果傻小子在京城时透露给他们,他们或许还要纠结一下要不要留。
现在已经运至并州,那么多的粮草足以让他们暂时将对朝廷的忠义往后挪挪。
乱世钱贱粮贵,遇到灾年有钱都买不到粮,吕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