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初言笑晏晏,“崽崽,我们来日方长。
”
路明赫翻身躺回自己的位置,“不要用那个称呼叫我。
”
“那叫你什么?”
路明赫沉默,现在这个名字不是他的,一号不是他的名字。
云初这么一问,他才赫然发现,他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称呼。
“...随你。
”
云初毛茸茸的脑袋朝路明赫的方向靠了靠,“那我就叫崽崽。
”
路明赫没再说话,闭上眼睛,“睡觉。
”
云初心情美妙,乖巧作答,“嗯嗯。
”
从一个小妖精,变成一个小甜心。
待两人都不再出声,二二在云初脑海摸不着头脑的问,“宿主,你刚刚在做什么?”
它的电子脑袋有些短路,弄不懂这两个聪明人的暗流涌动了。
“男主上次不是还和你说‘再见’,怎么就‘来日方长’了?”
云初解释道,“崽崽虽然说了‘再见’,却没有真的赶我走啊。
”
嘴上说着‘道不同不相为谋’,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云初继续留在队伍里。
甚至在丧尸大军来袭时,还伸手护了她,虽然最终并没有保护到......
但这一切都在向云初表明,他并没有那么绝决,相反,他在默许......默许着云初能做出点什么,让他刮目相看,让他改变主意。
云初那时说的种草莓,也不是真的种草莓,而是种下一颗种子。
那一颗,能唤醒他良心的种子。
云初知道,路明赫不想当怪物。
如果可以,他想做一个普通人,他想被人类认可,他想和正常人一样融入社会。
而他,也一定为此做出过尝试。
或许是在剧情一笔带过的,从实验室出逃的三年里,他尝试融入人类社会,不过从后来的情况来看,想来效果不太理想。
无论在哪里都被当成异类排斥的路明赫,黑化了。
黑化后的他要杀光所有人类,要毁灭世界,要文明走向灭亡。
可谁又曾想过,他一开始只是想融入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