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霄其实也不怎么熟,但他想跟陈幺一起转转:“我不是本地人,但我知道有条街挺热闹的。
”他说完就后悔了,他现在虽然有钱了,但还是不怎么去那些奢侈品店、星级餐厅,总之宁婉喜欢去的,他都不喜欢,他还是喜欢闹市街,“我……”
陈幺也不是很想出去,但他更不想回宿舍,那宿舍想起来就噩梦,他看着宁霄:“你现在想去吗?”
我现在想去。
宁霄是想去的,他就是有点担心陈幺不喜欢他选的地方:“去。
”
宁霄就是老实,他其实只是说他知道有个地方比较热闹,又没说具体位置。
他完全可以带陈幺去其他地方,但他还是带陈幺去了闹市街。
说是街,其实是综合性娱乐的夜市。
长巷里,老招牌了,大学生和社畜喜欢来这里玩,年轻人多。
夏天,天长,六点天还亮着。
美食圈的妖风总是一阵一阵的,网红店也是一茬一茬的,前些天又火了个啵啵啵的奶茶店,主打暴力青柠茶。
排队排了一百多号。
宁霄出门是想把西装套上的,他觉得光穿个白衬衫出门就跟裸奔一样,但陈幺一句话就阻止了他。
陈要就打量了下只穿白衬衫黑西裤的宁霄:“这样帅。
”
宁霄走路都是飘的,他也就大专毕业,心性还年轻,也知道啵啵啵很火,他看了眼那队,竟然也不觉得长:“你喝吗?”
他声音不怎么高,“你喝我去排。
”
陈幺记得明渡就是来充场子发传单来了,他不会就是在这种网红店干的吧……这种店就是骗人加盟的,在网上炒作一下,请人演演戏,然后骗一波加盟费就跑。
绝大多数网红店都活不过仨月:“我不渴。
”
他说话的时候一直朝队伍里看,有点心不在焉的,不是吧,不是吧,他不会在这种地方遇到明渡吧,他可不想让宁霄知道他有个那么穷的朋友,关键是他不想宁霄现在就知道他很穷,“走吧。
”
没人不在乎钱的。
这个世道也总是对穷人苛刻点,要是俩富二代一起出去玩,期间只有一个富二代掏钱,那说明俩富二代关系好。
要是一个穷人和一个富二代,那就是想占便宜,那就是万恶不赦贪婪的原罪。
明明都是一样的行为,但前者的行为就是更容易被美化,也更容易被人接受。
宁霄比陈幺高,他有一米八了,但他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