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衣服怎么会在这?不会是自己抢来的吧……
完了。
小时候李荀很讨厌他。
不小心弄脏他东西,眉头能皱老半天。
他急忙把衣服捡起来,挂上,掸了掸上面的灰尘。
大衣摸上去比看起来还柔软细腻,手感像奶狗身上的绒毛,凑近了能闻到淡淡的兰花香味,单这香味就让人觉得不便宜。
这大衣和这屋子就违和。
他这小屋子是租的,堆满了调料。
待会还得去市场进货,串签子,不然晚上又出不了摊。
整间屋子除了酒味,还弥漫着生食的味道。
……不仅弄皱了,弄脏了,还沾了怪味。
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一想到对方看见这件衣服会露出什么表情时,他就觉得心虚。
揉了揉太阳穴,阮元元回想昨天的事,一些零散片段浮出来。
他把李荀带到一个很便宜的烤鱼摊,随便点了几个小菜,却要了一打啤酒。
坐下后,他很兴奋,一开口就停不下来。
“哥,这几年你在哪啊,怎么不和我联系?哦对对对,我们没联系方式,快快快,先加一个。
”
李荀很被动地拿出手机,放桌上,推到阮元元面前,好像这个动作已经花光他所有力气。
阮元元愣了一下,“那我自己来了?”他把手机拿起来,没有密码,很顺利就点开了。
他用这个给自己打了电话,而后又推回去。
储存完电话和社交账号,阮元元忽然想起什么,又在相册里翻了半天,反手给李荀看。
“哥你看这个。
”照片上是一颗很小的牙齿,看起来像人类乳牙,放在一个边缘生锈的铁皮文具盒里,“这是你的牙齿。
我还保留着呢!搬家几次都没忘带走。
你说我要不要给它换个家?但那个文具盒也是你的,我也舍不得丢。
”
说实话,把兄弟的乳牙和文具盒当宝贝珍藏,还拍照留恋,这行为挺变态的。
但李荀很费力才把目光聚焦在照片上,没太大反应。
阮元元也没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