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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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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擦口水,太阳晒屁股了都不想起来,又在被子里窝了十几分钟,才下床洗漱,赶去接母亲。

     任喜萍已经早早收拾好,穿了他给买的衣服,刚染过的黑发盘到头顶。

     有句话说的好,岁月从不败美人,虽然干力气活比较多,平时也不保养,额头眼角皱纹明显,可任喜萍依然很漂亮。

     母爱给她镀上了一层神性。

     “真好看。

    ”夏眠忍不住说。

     “跟年轻时候比差远了,”任喜萍捋捋鬓角,头一次穿这么好的衣服,稍微有点别扭,“我给不给你丢人,儿婿不能嫌我老吧?” “老什么,他羡慕我都来不及……咦,这衣服质量有问题,领口怎么勾丝了?” 任喜萍穿的是一件真丝质地的小立领衬衫,因为领口贴着脖子,她一直没发现,被儿子一说立马急了:“哎呀,都怪我,手又把衣服刮坏了!这种料子能剪不?” 夏眠没回答,而是拉起她的手。

    因为长期洗衣服洗碗干粗活,又不做手部护理,她手相当粗糙,指甲边缘长满了倒刺,真丝娇贵,当然会被刮坏。

     听任喜萍的意思,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勾坏衣服,但却是夏眠第一次仔细看她的手,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该努力给她更好的生活。

     现实生活中,他妈咪出身优越,十八岁拿港姐,后来又找了个好老公,从未吃过苦,完全不需要儿子帮衬,导致夏眠一直以为孝顺是帮妈妈积分、配货、拿稀有皮包包、收集各类珠宝。

     这个世界对他太好了,天生宠儿,他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是真有人连手霜都舍不得擦的。

     夏眠鼻子发酸,小声安慰:“没关系呀,这衣服有售后,您先穿着,等穿完我拿去店里处理。

    ” “不过,”他脑袋里突然冒出个想法,“今天是第一次见儿婿,肯定越漂亮越好,我带你去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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