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琳琅用力瞪白千鹤:“就你多话,别乱说。
”
这正是众人害怕的事情,偏白千鹤哪壶不开提哪壶。
白千鹤耸耸肩,十分无辜:“又不是我乱说,明明很有可能。
”
李朝歌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莫琳琅用力拍了白千鹤一下,道:“别看了,指挥使已经走了。
”
白千鹤摊手,悠哉悠哉跟在后面。
他欣赏着面前的碧塘绿树,发现对岸有一只光秃秃的肉鸡走过,非常煞风景。
白千鹤嫌弃地咦了一声,叫莫琳琅:“妹子你过来看,对面有一只特别丑的鸡。
它是要下锅了吗,怎么毛都被拔光了?”
莫琳琅回头,只看到对岸绿荫深深,风吹草动。
莫琳琅没好气,道:“别磨蹭,快跟上。
”
李朝歌在宫中找重明鸟,几天没留意,东都里便冒出好几颗新星。
其中最出名的叫来俊臣。
来俊臣便是那天第一个向女皇自荐的人。
他原本是个小混混,没读过多少书,爹是赌鬼,娘红杏出墙和人生下了他。
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来俊臣从懂事起就明白人情冷暖,手眼高低。
他长相随了母亲,面皮白皙,嘴唇红艳,双眼是浅琥珀色,有一股男生女相的艳气。
他混迹市井,因为自己的好皮相得了不少便利,也受过不少屈辱,他的心性因此变得阴沉狠辣。
来俊臣能通过女皇的面试,多多少少沾了皮相的光,但是后面他办的事却在高调证明,他的手段,配得上女皇的青睐。
底层跌打滚爬长大的人,在体察人心上天生有一手。
再加上他头脑灵,眼睛毒,心思狠辣远超一般人,审问犯人的时候不择手段,撬开了好几个硬骨头的嘴。
女皇颇以为异,立刻意识到这是个揣摩人心的奇才。
这种人太适合用来做刀了。
女皇立刻让他去查东都里有没有其他人参与谋反,来俊臣拿到权力后雷厉风行,短短三天就拷问出好几份证词,洛阳一时风声鹤唳。
来俊臣扶摇直上,风头无两,众人虽不屑他的龌龊手段,却着实害怕被他抓过去审问。
一时间,众臣见了他纷纷绕道走,无人敢和他争锋。
但这世上从来都是阴阳并存,有烈臣不愿与之为伍,就有墙头草巴结奉承。
来俊臣身边围绕起一大帮狗腿,他应人邀约喝酒时,遇到了魏王。
武元庆今日在酒楼买醉,他怀里抱着胡姬,一边喝酒一边唉声叹气。
来俊臣见了他,甩开那些尾巴,专程过来给武元庆请安:“参见魏王。
”
武元庆醉眼朦胧抬头,盯了来俊臣许久,才想起来这个人是谁。
武元庆问:“原来是来侍御史。
你来找我做什么?”
来俊臣坐到武元庆对面,亲手给武元庆斟酒,问:“臣远远看到魏王愁眉不展。
不知魏王为何事忧心?”
一说起这个,武元庆又想叹气。
他挥挥手,胡姬和乐伎见他不耐烦,赶紧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