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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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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

    ” 这句简单而又坚定的回复,深深直击朝野的内心。

     傍晚。

     黄昏。

     晚风。

     她。

     他心如擂鼓。

     乐队潮男哥(6) 【太感动了,琳姐,你真的好会现在已经和朝野一起逛校园了!果然我说这个世界很适合你吧。

    】 [去死。

    ] 内心充斥无语,陈姝琳不想和这脑子里都是恋爱的系统多费什么话了。

    只是聊个天而已…… 虽然这事情的走向是她所没想到的。

     她今晚的目的很简单,来学校退个款,顺便卖琴。

     在教室的即兴演出被人看到,本来和朝野不熟,只不过前几天打过牌的交情,她简单交谈几句,为了早些离开,和朝野交谈时开口说来学校的目的。

     她告诉了朝野,她在等吉他社社长孙明宇,恰好朝野也是跟她等待同一个人,而那位要买她琴的妹子说在食堂吃饭,要等一会再来操场找她,所以两人才待在一起。

     于是!她此时此刻,和那位校草级别人物、百万粉丝网红、她的“攻略对象”朝野,并肩走在操场上。

     可喜可贺!(并不) 陈姝琳有一搭没一搭的跟身旁朝野聊天,在一片嘈杂的环境中,他的声音不急不缓,令人心情舒畅。

    都是两人感兴趣的音乐、摇滚话题,一路上没有冷场。

     他们聊了sexpistols,亚洲那些个玩朋克摇滚的,也聊了国摇。

     操场上许多人的关注像一枚枚飞镖,钉准她,窃窃私语时,脸上带着不可思议,她是明白的啦 她这长相这么普通的女人,怎么跟大帅哥走一起啊。

     这就不得不感叹:音乐真有魅力。

     能让两个陌生人慢慢地产生交集,竟也有惺惺相惜。

     陈姝琳看了眼朝野,她得抬头,身旁的朝野比她高太多了,她头连肩膀都没够到。

     橘黄色路灯照映朝野脸部的轮廓十分清晰,银发色泽如同皎月,下颚线弧度优美,像是从漫画走进现实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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