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
这句简单而又坚定的回复,深深直击朝野的内心。
傍晚。
黄昏。
晚风。
她。
他心如擂鼓。
乐队潮男哥(6)
【太感动了,琳姐,你真的好会现在已经和朝野一起逛校园了!果然我说这个世界很适合你吧。
】
[去死。
]
内心充斥无语,陈姝琳不想和这脑子里都是恋爱的系统多费什么话了。
只是聊个天而已……
虽然这事情的走向是她所没想到的。
她今晚的目的很简单,来学校退个款,顺便卖琴。
在教室的即兴演出被人看到,本来和朝野不熟,只不过前几天打过牌的交情,她简单交谈几句,为了早些离开,和朝野交谈时开口说来学校的目的。
她告诉了朝野,她在等吉他社社长孙明宇,恰好朝野也是跟她等待同一个人,而那位要买她琴的妹子说在食堂吃饭,要等一会再来操场找她,所以两人才待在一起。
于是!她此时此刻,和那位校草级别人物、百万粉丝网红、她的“攻略对象”朝野,并肩走在操场上。
可喜可贺!(并不)
陈姝琳有一搭没一搭的跟身旁朝野聊天,在一片嘈杂的环境中,他的声音不急不缓,令人心情舒畅。
都是两人感兴趣的音乐、摇滚话题,一路上没有冷场。
他们聊了sexpistols,亚洲那些个玩朋克摇滚的,也聊了国摇。
操场上许多人的关注像一枚枚飞镖,钉准她,窃窃私语时,脸上带着不可思议,她是明白的啦
她这长相这么普通的女人,怎么跟大帅哥走一起啊。
这就不得不感叹:音乐真有魅力。
能让两个陌生人慢慢地产生交集,竟也有惺惺相惜。
陈姝琳看了眼朝野,她得抬头,身旁的朝野比她高太多了,她头连肩膀都没够到。
橘黄色路灯照映朝野脸部的轮廓十分清晰,银发色泽如同皎月,下颚线弧度优美,像是从漫画走进现实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