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的,常夏喜欢江槐,并不喜欢他。
所以,在这场骗局的最后,他等着她,她来了,他说:“愿你一辈子无忧无虑,欢喜永驻。
”
暗恋原来是这般苦的,酸涩的像树上没熟透的梅子。
慵懒的阳光散发着阵阵倦意,那年十七岁的少年曾偷偷跟过常夏去办公室,在她离开后去她的作业本上笨拙的一遍一遍描绘着她的名字,那时的他天真的以为,刻下你的名字就能偷走余生。
泛黄的纸条,偷拍的照片,掉落的皮筋。
这些都在毕业以后被陆希澈写进了一个本子里。
想了想,还是决定写下来。
其实我不怎么擅长笔墨,那就有感而发好了。
我喜欢过你似乎是青春里最热烈的一件事,对于你的了解其实并不多,但我却沉迷在每一次对话与擦肩而过。
我看见过你喝一款橘子汽水,时不时叼着一颗阿尔卑斯棒棒糖,知道你的论坛账号没敢加你。
你爱穿白鞋,爱在左手腕带手表,爱扎高马尾,永远活力四射。
每次公告栏上都有你光荣的成绩,那是我触不可及的云顶。
我听见总有一些女生控诉你,嫉妒你的优秀,又总有人发帖子要你的联系方式。
无数人想要看你跌入谷底,但你太争气了,永远留在山顶看着玫瑰花开满遍野。
我偷偷跟过你很多次,幸好你一次也没发现我。
我常走你回家的路,每次走到一半就退缩折返。
我喜欢你的肆意,你的明媚,你的自信,那些我伪装出来的东西在你这全部拥有,我太渴望了。
我会不可控的想起那个夏天,想起我再也回不去的十七八岁,令人烦躁的高温,课堂上让人昏昏欲睡的粉笔声,以及悄悄滋生的喜欢,深刻,难忘。
懵懂羞涩的喜欢,无疾而终的暗恋,我都记得。
重来一次的话我还是会心甘情愿的站在你的世界边缘,当着普通的朋友,虔诚的祝福你幸福。
这场喜欢,我心甘情愿的认输,不怪你,不会怪你,更不会恨你,恨这个字太沉重,应该由我这个用力喜欢过你的人来背负。
都说学生时代的喜欢不值一提,但起码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