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
“胳膊好全了吗?”孟抒边帮他擦着边轻声问道。
钟寅手指被她握着有点痒,不由自主地动了动:“问的太早了,怎么不等疤消了再问。
”
孟抒:“……”
以前只觉得他话不多,现在竟然还添了噎人这一项。
她腹诽着,给他擦完右手,又接过他伸来的另一只。
不过还没擦几下,他的手臂不动声色地越抬越高。
等孟抒反应过来,男人的指尖距离她胸前只有几厘米的距离了。
耳根倏地红了。
孟抒立马甩开他的手。
“嘶――”男人轻吸了口气,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似乎是被她碰到了痛处。
方才孟抒没顾及他这胳膊有伤,忙拽住了他衣袖,语气有点紧张:“我看看怎么了……”
话还没说完,钟寅手掌一翻,将她伸过来的手刚好握在手里,接着抽了湿巾,慢条斯理地给她擦拭起来。
孟抒一愣。
还不知道他挺会演的,刚才真把她唬住了!
男人握着她的手是热的,湿巾却是凉的,慢慢地一点点擦过指尖,指腹,掌心。
孟抒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钟寅低着头。
擦手也弄得像是在做什么需要全神贯注的事。
虽说女人的手比他的小了许多、软了许多,可也并不算保养得多好。
今日寿宴上,钟家那些女眷无一不是精心打扮,纤纤玉手上戴了各式各样的珠宝,借着敬酒或撩发的动作不经意般从人眼前晃过,想不注意都难。
跟她们比起来,孟抒简直算得上粗糙了。
指甲是天然的淡粉色,没有任何装饰,因为需要洗菜做饭,修得整齐,只有一点长度,甚至手上什么首饰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