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记者问过他,“你喜欢当演员吗?”
那时候他回答道:“喜欢。
”
他当然要这么回答,因为他早已经是演员了。
一个演员,如果不喜欢当演员,那么他的粉丝算什么呢?
他所扮演的角色又算什么呢?
他的那些作品又算什么?
所以他必须喜欢。
可他真的喜欢吗?
不一定。
在漫长的十三年的拍摄生涯中。
叶清曦和娱乐圈,或者说他的演员身份,像是一对不断拉扯、分手又复合的恋人。
他爱过它,恨过它,最终又发现,自己好像还是放不下它。
他的天赋在这里,他的年华在这里,他的所有生存过的痕迹都在这里。
他无法真正的不爱它。
他怎么可能不爱它?
可是他却又恨它,厌恶它。
如果不是他太早踏入娱乐圈,如果不是他在这里如鱼得水,如果不是他父母被这里的荣华迷了眼,那么,他们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他或许不会把自己的人生过成这样。
也或许不会让自己活得那么痛苦。
更不会一心求死。
他不想再和娱乐圈产生关系了。
这辈子,他就像当一个普通人。
普普通通的生活,普普通通的工作,和身边的同龄人一样,和大多数小孩儿一样。
所以他不想去探慕少梧的班,他不敢去。
怕他回到了熟悉的地方,熟悉的场景,熟悉的工作环境。
怕他忍不住回忆起自己曾经的热爱,回忆起他在这个圈子的快乐与喜悦。